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会议室里,在听取《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多高层公寓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办理情况介绍后,提案人葛树法委员由衷地表示:“我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也感谢区住房保障办一年来的大量努力,很好地解决了提案中所提的问题。”
在去年余杭区政协全会上,葛树法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多高层公寓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由于很好地反映了该区在农村多高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被列为当年10件重点提案之一,但由于办理条件限制,只能被承办单位列为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提案。针对这类提案,区政协提出了“三督办”原则,即在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由专委会先对承办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再由区政协领导带队进行一次督办,第二年对提案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持续关注,力求将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
在政协的力推下,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出台了《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建设指导性意见》,建立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项目建设、回迁安置和后续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农民多高层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费收缴办法,强化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后续社会管理,较好解决提案所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