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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659号


案    由:关于全面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办理
提 案 人:民建中央
主 题 词:老年,服务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当前,老龄化社会养老是个急迫的现实问题,需引起社会的关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超过7%为人口老龄化。尤其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日趋加快,“4-2-1”家庭结构逐步成为主体,人口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显著,承担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医疗和养老问题变得日渐突出,加快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主要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模式,家庭养老模式又分为传统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形式,社会养老模式则分为社区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两种形式。机构养老是指专门的养老机构将老人集中起来,进行全方位照顾的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是社区养老的一种具体模式,老年人在家居住,以社区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的养老模式。虽然我国的老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为此,建议:
    一、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真正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为服务企业提供人才需求,从而解决下岗职工、大中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企业提供土地、水、电、暖、工商、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整合资源,进一步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及外资等各种社会力量,以多种投资形式和经营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通过服务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将使银色产业的微利化产生蜕变,真正体现养老产业的朝阳化色彩。
    二、鼓励居家养老中心的发展,由其提供综合性的、专业化服务。建立居家养老中心,其主要职责是为中低收入老人提供服务,也可为其他老人提供有偿服务。设立服务标准,由社区按照考评体系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政府着力推行“温馨365”计划,提倡“三心工程”,组织建设各种志愿者队伍,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比如记分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队伍,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服务。
    三、逐步建立相应数量与不同层次等级的老年人护养中心。老年人护养中心不同于单纯的医院、养老院和康复医院,它是集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专门机构。养老体系作为公共服务体系一部分,以政府为主导,按区域划分,建立老年人护养中心,以大中型为主,配套设施要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以及文娱活动等服务设施。采取多种经营方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可以整合社会现有各行业、机构所办的疗养院、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严格制定行业监管标准,对其包含城市文化娱乐设施、科研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中的其他养老设施提出明确要求,允许其经营不同等级的、多层次的老年人护养中心,满足社会不同需求的老年人。
    四、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配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对中、高端养老机构增加体检中心的配套建设,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定期数据采集,通过网络技术与医院各专业专家形成视频会诊机制,整合资源,以达到及时救助的目的。尽快着手建设一批专门针对老年人心理、护理的专业和专业学校,使养老机构的建设速度与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同步。与此同时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养老护理的险种。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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