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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49号


案    由:关于逐步实现医保全国统筹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办理
提 案 人:龚建明
主 题 词:医疗,社会保障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国城乡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它们主要包括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灵活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这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很好的医疗保障,促进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健康意识,提高了全民的健康水平。但是,我们也发现,这些医疗保险分属不同部门、不同机构管理,如,市(州)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保中心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的农合办负责,各地还有些差异。这样,极易导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政出多门、管理机构庞杂、运行机制繁复、行政成本较高等弊端,在制度设计上,也人为割裂不同类群公民的所应该享受的公平待遇,给今后基本医疗保险走向公平统一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设置了极大障碍,给各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软硬件对接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因此,我们建议:
  1、国家应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尽快对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有效整合,将所有人群社会医疗保险归属统一部门、统一机构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比如长沙及江苏、广东许多地区已将基本医疗保险归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2、设计公民全国统及唯一的终身医疗保险账号,依托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体制,保持现有不同类群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相对封闭的运行模式,全盘交割、平稳过渡,逐步从市级统筹走向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彻底改变医疗保险基金分割难、转续难、报销难局面。
  3、国家应从推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完善国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将其纳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统筹考虑,强化领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尽快实现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险走向公平、统一的良好格局。
  
来源:大会提案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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