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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增强主动作为的内生动力 不断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8-2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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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亲清”政商关系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过简政放权、政务大厅、网上办公、限时办结等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大幅缩短;通过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通过探索联系点、联席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民营企业深受鼓舞、积极响应,获得感增加,对稳增长、促就业、抓创新的信心增强。总体上看,“亲清”政商关系建设进展明显。

 

调研中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家反映比较多的是,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自下而上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的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行为上,“清”而不“亲”、舍“亲”保“清”的情况较为普遍,通过“红顶中介”变相准入、变相收费、明放暗不放等问题仍然存在。效果上,对规定较模糊、需多方协调和自由裁量权较大的事项推、拖、拒的问题比较严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梗阻”问题依然存在,“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甚至“找不到门”的困惑亟待破解。另外,一些促“亲”的措施难以普惠,可能有失公平。对此,提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继续深入学习领会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内在自觉。一是深刻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作用,把服务民营企业作为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之一。二是深化政商关系规律的认识,纳入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大局来考量,并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重要努力方向。三是深化“亲清”关系的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守住“清”的底线;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建立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坦诚真诚地去亲商、富商、安商。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配套规章,优化为民营企业办事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好政务目录清单和运行流程清单,使民营企业办事有据可依、简便易行。二是建立前台受理首问负责制、后台处理跟踪问责制,向办理者精准传导压力,增强主观能动性。三是对地方创新的促“亲”措施,从增进公平性、提高普惠度、提升公信力出发,兼顾解决当前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全面评估、科学取舍、改造固化,使“亲”的“阳光经常普照”。

 

第三,着力完善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完善社会法治环境。督导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梳理和修订现行法规制度中对民营企业单设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大力打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依法守规经营者受益、违法乱纪者受罚。二是完善信息双向沟通机制。针对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建设发布、解读、宣传和咨询等功能集于一身的信息共享平台,增强民营企业获取信息的便捷度,提高对政策内涵的认知度。搭建惠及所有非公企业的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建立由独立第三方定期进行成效评估的工作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反映困难和问题、表达诉求和愿望,并能动态反馈办理进展的渠道。三是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地方信用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逃废债务行为,防止失信抬高全社会交易成本。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补偿机制、风险防控“一把手”负责制等经验做法,督导将无还本续贷、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等政策落实到位,打通融资难、融资贵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尚福林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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