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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言献策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言摘登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8-3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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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委员发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就。

 

近两年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增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顺利推进,资金投向进一步聚焦、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撑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同时,大多贫困县自有财力弱、支出增长快、债务负担重,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投放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并规范配置使用。建议相关部门坚决取消限制性规定,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效率效益评估和考核。贫困地区应切实加强资金的统筹安排,严格规范一次性投入,增加经营性收益性资产投入比重,提高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

 

二、更加注重对“破难题”和“拔穷根”的投入。对“三区三州”规划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议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增加教育投入,全面实施系统性技能培训计划。资金配置使用统筹兼顾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三、探索创新财政资金投放方式。注重将扶贫投入形成的非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资产等,转化为村集体经济资产或贫困人口股份,保值增值持续收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设立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等,促进政金企社农多方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

 

四、加强地方政府财政金融风险管控。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合理掌控扶贫贷款规模,明确融资平台业务边界,规范政府在小额扶贫贷款中的担保代偿行为和责任。政府扶贫融资应统筹考虑,建立多渠道偿债机制,避免由省到县“一分了之”。

 

■田岚和姜伟新常委联合发言:科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生态脆弱地区、资源缺乏地区脱贫的有效方式,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攻坚克难的关键战役。“十三五”以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良好,行动迅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忧:一是在“搬得出”上下的力气大,而在“稳得住”“能致富”上办法不多;二是政策原因造成整村搬迁难;三是安置用地紧张和复垦难。另外,一些地方为了争取政策,多报指标,导致搬迁开工率和入住率完不成任务;一些地方安置地选点不合理,配套不到位,造成迁出群众生产生活不方便;一些迁出群众难以融入新安置地的环境;一些地方把易地扶贫搬迁简单等同于农村危房改造,没有真正明白搬迁是为了脱贫。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

 

一、全面落实“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要求。把“挪穷窝”和“拔穷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保证迁出群众不光住上新房,还有脱贫的产业和就业岗位,把更多精力和财力用在产业发展和能力培训上来。

 

二、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对同步搬迁户给予适当补助。在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上,允许县区将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资金用于安置点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地方政府可根据精准识别贫困户分数差,分级分档给予同步搬迁户相应补助,缩小其与建档立卡户之间政策优惠差异,以实现应搬尽搬。

 

三、开展生态专项移民搬迁。西部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水资源严重匮乏、地质灾害频发,贫困与生态问题相互交织。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生态移民搬迁的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设立生态移民专项资金,优先实施生态移民整体搬迁。

 

四、重视研究安置用地紧张和复垦难问题。尽量增加分散安置的数量,减少集中安置用地需求;允许各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在省内各地区间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指标;因地制宜地做好搬迁户生产生活安置与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的时间衔接。

 

五、加强项目管理和稽查问责。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安置区选址不科学、住房建设面积超标、迁出群众在安置地的适应与融合、后续扶贫措施没有及时跟进等问题认真研究、加强指导。同时开展专项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何维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发言: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

 

农工党中央十分重视健康扶贫,组织全国性抽样调查,并在对口省份云南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中深入调研。近期又赴福建调研医保改革进展。结合全国政协有关调研成果,发现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严重不足;二是贫困人口的医保水平偏低、精准健康资金保障政策有待优化;三是医保救助管理体制分割、统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健康扶贫的成效。为此,建议:

 

一、尽快提升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一方面,由中央财政出资,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工程,夯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快改水改厕。另一方面,加大技术、人才的外援力度,通过对口支援、驻地支持、远程医疗与培训等方式,推动县乡村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组织专家团队按病种进行大病分类救治,组建大病救治和慢病管理医疗服务团队,服务与培训同步推进,确保现在治好贫困人口大病,长远慢病可防可控。

 

二、调整优化贫困人口医保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人群。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专门增量医疗补助经费,对重特大疾病和残障人群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多层医保、救助、兜底保障的综合政策效应,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医疗费用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力争实现住院费用报销90%、门诊报销80%,使其免于因病因残致贫返贫。

 

三、推广福建医保改革经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供给。建议国务院医改办研究组织推广福建医保改革经验,在国务院也组建相应独立运行的医疗保障机构,形成结构与功能系统集成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集医疗保障、救助、医疗服务定价、药品采招、配送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制,形成政策和监管合力,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与使用效能,以更优化的医保制度供给反哺贫困人口。

 

■黄康生常委发言:加大力度推进“三区三州”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的主要难点是深度贫困。当前,“三区三州”(指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深度贫困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实施精准扶贫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脱贫质量不高,二是动态管理不实,三是因贫施策不力,四是内生动力不足。针对“三区三州”的特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三区三州”出台超常规、特惠性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应在全国平均增幅的基础上再上浮一定比例。

 

二、避免急于求成、层层下达脱贫摘帽指标和返贫指标,坚持应纳尽纳,确保脱贫质量。同时,支持“三区三州”2018年实现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三、设立“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重点用于贫困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列入规划的道路、饮水等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提高“三区三州”医护人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继续推进少生快富工程。探索丰富对“直过”民族的有效帮扶方式。

 

四、制定优惠政策,采取“组团”方式加大干部人才援派力度。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特困地区。引导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到“三区三州”带动发展。协调对口援疆援藏省市创办“园区”,增加就业。

 

五、对生态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护林员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西藏高海拔地区特困群众易地搬迁移民。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列为特殊类型脱贫攻坚地区。制定南疆四地州水资源保护的专项鼓励政策,努力实现既退地减水,又脱贫增收。

 

■吴双战常委发言:把扶贫产业做优做精

 

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显著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和贫困地区发展面貌。同时,产业扶贫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产业扶贫项目仓促上马,低端化、同质化问题突出。此外,由于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不规范,扶贫产业项目对贫困人口脱贫的带动辐射能力不足;二是支持产业发展的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政策支持不精准、体系不健全,另外,一些地方人才、技术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对产业发展支撑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忽视市场导向,地方政府发挥作用定位不准。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主导”过度,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引导”不力。对此,建议:

 

一、下更大气力把扶贫产业做特做优做精。搞好产业与市场论证,选择好最适宜在当地发展的产业,保障新上的产业符合本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能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用科技成果,创新营销模式,开辟细分市场,延长产业链条,打造知名品牌。鼓励盘活农村耕地、林木等集体经济资源资产,推动资源资产化、股份化、产业化,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对扶贫项目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加强指导,切实提升产业发展对脱贫的带动作用,保障贫困户权益。

 

二、落实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有关产业扶贫政策,引导、帮助和支持贫困户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闯市场、防风险、创品牌、增效益,尤其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名牌产品,从信贷、保险、土地、税收政策上给予精准扶持,通过扩大保险覆盖,改善贫困地区流通体系,多渠道分散风险。对贫困户加强信息服务、技术指导、技能培训、资金扶持等,帮助农户了解、开拓、适应市场。对已建光伏扶贫项目,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尽快完善后续政策,使项目持续产生效益。

 

三、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农村能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作用。总结内蒙古企业参与生态扶贫的做法,推广湖南省“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等经验,解决贫困户如何参与产业扶贫的难题。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产业扶贫统筹规划、信息引导和保障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产业开发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郑建闽常委代表台盟中央发言:加大教育扶贫力度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根据我们对重庆武陵山、秦巴山片区300户贫困户连续5年的教育监测和问卷调查发现,“读书贵”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贫困群体受思维局限,对教育脱贫信念不坚定、意愿不强烈。

 

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带动性作用,不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对此,建议:

 

一、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软实力。一是建立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支援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教师专业技能;二是推广远程教学,为农村学校配置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请优质学校教师给农村师生远程上课辅导;三是在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适当提高工资待遇,让年轻老师留得下来、住得下去。

 

二、高度重视“职教扶贫”,帮助贫困学生成才。根据经济发展实际,贴近本地主导产业开展职业教育,加强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工人等技能型劳动者培养。针对高中辍学率高的实际情况,在连片贫困地区招收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和低收入户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中高职一体化学校时,适当减免学费,提高补贴标准。与此同时,建立“国家—地方—学校”费用分担机制,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就读。

 

三、加大就业辅导和创业支持力度,提高贫困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一是针对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渠道窄问题,建立政府、学校相结合的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体系,不少于三年。二是将接收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实习纳入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攻坚计划,鼓励和增强国有企业与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合作。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双向互动,开展针对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开发和旅游产品营销为主的创业培训,积极培养乡村旅游带头人。四是建立扶贫创业基金,打造返乡农民工扶贫创业园和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村,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五是加大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力度,调动各类培训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陈锡文常委发言:加快补齐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块短板

 

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脱贫三大目标:一是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二是贫困县全部摘帽;三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从目前情况看,减少贫困人口已明显见效,这为贫困县摘帽打下重要基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县的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大多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如果只注重对人、户、村的脱贫,忽视对区域性整体贫困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不仅脱贫难度大、代价高,且成效难以巩固。对此,建议:

 

一、切实把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纳入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难更难在整个区域的发展滞后。加快这类地区发展,不是要短期赶上发达地区,而是要使当地加快形成能够确保贫困农民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条件。尽快解决好这类地区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问题。

 

二、加强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的规划引领。这类地区当前发展不在求快求全,而要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市场能办的事由市场去办,政府要做的主要是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在国家层面加强对这些地区发展规划的引领。

 

三、加快创新和完善片区发展的工作机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既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涉及地方与地方的关系,必须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片区联系协调机制层级和规格,进一步压实省级责任,完善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片区内各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边境地区脱贫攻坚的力度。建议将边民扶持列为中央事权并设定最低补助标准,把一线危旧房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提高边境贫困村公路建设和补助标准,加快改善一线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凝聚人心,增强其戍边守疆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宋海常委发言:金融扶贫工作吸收经验走新路

 

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广大贫困地区发展起点低,产业基础薄弱,亟须疏通融资渠道,增加金融供给,发挥金融“造血”功能。当前金融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扶贫小额信贷“新老问题交织,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逐渐显现”。具体表现为:一是各地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存在较大差异;二是目前许多地方普遍采用的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企还”模式中有许多不规范的“拉郎配”“入股分红”现象;三是逾期贷款问题逐渐显现;四是个别地方还存在不执行基准利率、变相要求抵押等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切实纠正各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出现的偏差,更好地发挥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我再提几点具体建议:

 

一、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精准扶贫模式。财政资金无法做到对贫困人口全覆盖和持续扶贫,可将财政一次性使用的无偿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带动多次周转使用的有借有还的信贷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和持续扶贫工作。

 

二、从实际出发研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采用分期还款方式。鉴于目前“户贷企还”模式比较普遍,建议进一步理顺“户贷企还”中贫困户与实际使用贷款企业的权责关系,规范地方政府偿债责任。

 

三、建立国家级财政扶贫担保机构和风险补偿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省、市、县财政部门直接履行扶贫担保职能和风险补偿职能。鼓励开发有利于规避各种风险的扶贫险种,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或者专责一家国家级的保险机构履行“三农”及扶贫保险职能。

 

四、创新农村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试点,扩大担保品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规范有效地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高标准选定金融支持项目,走出既增强经济实力、又保护好环境的绿色扶贫之路。

 

■王新宪委员发言:紧紧抓住残疾人精准脱贫的着力点

 

从全国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调研和地方反映的情况看,目前,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依然面临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残疾人数量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二是针对贫困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三是一些地方干部对贫困残疾人脱贫存在片面认识。为此,建议:

 

一、加大针对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政策、项目和精力要更加聚焦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精准出台更多惠及残疾人贫困户的特惠扶贫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帮扶。

 

二、加快提高残疾少年儿童康复和教育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鼓励建设适合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困境少年儿童的、集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于一体的康复教育机构,减轻这部分特殊困难家庭的沉重负担。尚未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县,各级财政应给予建设补贴,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三、加大成年特困残疾群体的扶持力度。整合政府各类扶贫资金和用地用房资源,加大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集中供养、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释放家庭劳动力,解决整个家庭脱贫增收问题。

 

四、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力度。提高康复补助标准,扩大医疗康复保险报销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五、切实提高对残疾人群体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视。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和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帮扶残疾人的氛围;增强基层干部带领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信心,落实“一人一策”“一村一策”,保证各项扶贫措施精准落地。

 

■朱维群常委发言:强化动态管理 确保稳定脱贫

 

建立完善贫困退出机制,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事关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效。目前贫困退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有待改进,同时,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二是贫困退出标准和评估考核不够精准;三是脱贫的稳定性尚需提高。

 

应抓紧完善贫困退出机制,更加注重发挥贫困退出机制对扶真贫的检验作用、真扶贫的导向作用和脱真贫的把关作用。为此,建议: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系统。发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动态监测,继续从技术、信息共享等方面改进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将因病、因灾、因学等返贫的家庭纳入管理系统,真正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定信息修改权限;增加备注项,保证网络沟通既及时又准确;定期组织信息录入人员培训。

 

二、完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机制。尽快实现考核评估标准、程序和相关指标的统一、规范、公开,发挥好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和工作引领作用。降低“建档立卡户评价”在脱贫工作满意度考核中所占权重。加强对第三方考核评估人员培训,减少考核评估误差。综合考虑贫困地区发展水平、脱贫难度的差异,做到压力责任与鼓励措施兼顾,防止弄虚作假。责令有关地方取消返贫规模限制。

 

三、完善贫困人口退出机制。贫困退出不仅要看农户的收入,也应该看其实际支出、脱贫的稳定性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可持续性。坚持对扶贫脱贫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不留后遗症。建立贫困人口脱贫激励机制,对自强自立、勤劳脱贫的给予表彰奖励。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建立与贫困农户紧密连接的民主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利益分配机制,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县稳定摘帽。

 

■朱之鑫常委发言:统筹社会资源 精准投向脱贫攻坚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已经形成。总体感觉,无论从力量投入还是脱贫实效看,社会扶贫的力度都明显加大,但还面临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社会扶贫的潜力和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在参与程度、扶贫方式、资源统筹、信息对接等方面,主要表现在:参与度不广、扶贫方式简单、资源统筹不够、扶贫信息不畅;二是对社会扶贫的认识和激励还不到位。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我国社会力量发育不足的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认识和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概括起来:重视不够、限制较多、激励不足。

 

对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建议进一步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脱贫攻坚,在激励、引导、统筹上下功夫,在抓手、机制、平台上想办法。

 

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激励措施。加快修订或出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慈善法》对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给予特殊优惠的规定,全面落实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丰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构建企业、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扶贫的“双赢”机制。

 

二、扩大政府购买扶贫服务规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由社会提供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扶贫服务交由社会提供。

 

三、强化扶贫资源统筹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统筹机制,加强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协调联动和互补,避免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帮扶力度差异过大。

 

四、搭建扶贫信息精准高效对接平台。健全扶贫信息服务体系,尽快完善“中国社会扶贫网”,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和社会公益平台,建设权威可信的对接渠道。

 

五、加强对社会扶贫的宣传和监督。既挖掘有效做法,也注重凝练推广可以学、可以用的经验。鼓励全社会参与扶贫资源使用的监督,增强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信任度和对扶贫资源统筹使用的认同感。

 

■孙淦常委发言: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扶贫开发任务的完成和稳定脱贫,最终要靠千千万万基层党组织发挥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靠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一些地方还存在问题:在基层党建方面,一些贫困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部分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学习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够、责任心不强。

 

现在扶贫到了抓巩固和攻坚阶段,要更注重治本,建议:

 

一、着力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脱贫攻坚。县乡党委要重视选强配齐农村党支部班子,将农村基层党建纳入责任制和考核内容。突出抓好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党员勇当脱贫能手,积极吸纳致富带头人加入党组织。

 

二、着力打造“不走的工作队”。统筹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致富带头人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要紧紧围绕农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培育、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财政金融扶贫、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我要脱贫”的热情。通过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传承,增强干部群众的精神动力。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苦干实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矛盾;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坚持把纪律、制度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落实村务公开。

 

同时,建议精简考评频次,整合填表统计等工作,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更加集中精力抓具体落实。更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激励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精力和热情投入脱贫攻坚工作。

 

■贾治邦常委和范小建委员联合发言:高度关注非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问题

 

非贫困村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逐步凸显。目前各地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到人到户的政策措施大体相同;而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在村一级的帮扶力量和投入力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实施精准扶贫前期,由于贫困村矛盾突出,特别是在扶贫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帮扶力度向其适度集中和倾斜是有必要的,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随着脱贫攻坚事业的深入推进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积极研究和更好地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已逐步提上日程。

 

为此,建议:

 

一、切实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应真正把非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作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考核体系,以推动工作落实。应密切注意脱贫攻坚形势的新变化,加强指导,及时完善考核办法,防止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扶贫工作一边重、一边轻,考核工作一手硬、一手软,坚持同部署、同督查、同评估、同监测、同考核,确保工作协调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责任事权。应切实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明确地方对于非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应引导地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继续做好贫困村扶贫工作的同时,重视解决好非贫困村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确保所有贫困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三、统筹考虑适当加大对非贫困村扶贫资源投入力度。对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差的非贫困村,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强帮扶。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加大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项目方面的倾斜和支持。

 

四、努力提高扶贫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注重区域和集体带动,将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纳入区域连片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当中。深入研究非贫困村贫困群众致贫原因,因户因人制定直达病灶、靶向治疗的方案和措施。

 

■韩勇代表陕甘宁青四省(区)政协发言:加强区域协作合力脱贫攻坚

 

六盘山特困片区覆盖陕、甘、宁、青四省(区)61个县区、2000多万人口,“苦瘠甲于天下”。近年来,四省(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聚焦精准、强力推进:强化区域发展这个根本、扭住产业扶贫这个核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支撑、突出生态建设这个重点。

 

四省(区)政协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在全国政协和俞正声主席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15年建立了六盘山片区政协精准扶贫交流推进会合作机制。三年多来,通过这个平台,凝聚智慧,建言献策,助推一批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

 

但是,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片区市场经济不发达、产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因病致贫返贫率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建议:

 

一、深化区域合作,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同其他片区一样,这里地域相邻,自然相同,人文相近,产业相似,经济社会联系十分紧密。片区党委、政府应从这个实际出发,既要相互借鉴成功的经验,启迪思路,更应在资源利用、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更广更深的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建立省际、市际、县际之间的合作机制,加强对接,协同发力,取得“1+1>2”的效果。

 

二、推广成功经验,退耕还林还草。建议将片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片区列为生态效益补偿综合试验区,提高资源地在资源开发中的收益比例,按规定取消中央安排在这里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给予片区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议将片区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纳入国家规划,将片区铁路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应更多向片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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