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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党政重大部署和民生关切开展民主监督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7-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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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是随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而逐步丰富的。这一发展历程,充分体现党中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宽广胸怀,也赋予人民政协新的重大使命。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自1982年载入政协章程以来,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不仅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而且具有其他监督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回顾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产生与发展的历程,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在实践中探索提升民主监督实效,是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方法路径。

 

从历史演进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产生与发展

 

从“监督”、“互相监督”到“民主监督”三个发展阶段。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窑洞对”中,在回答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就提出了监督的概念,而且认识到了监督对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意义。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建国初期,我们党提出了互相监督的概念,并把互相监督作为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进入新时期后,1978年末,邓小平在讲到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时指出:“民主是我们的目标,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随后,1982年民主监督被写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89年底,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了民主监督的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国政协把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和改进,提出树立“公、和、诚、实”的监督理念。对民主监督的认识和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可以看出,民主监督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是随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而逐步丰富的。这一发展历程,充分体现党中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宽广胸怀,也赋予人民政协新的重大使命。

 

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依据政协章程进行的政治监督,具有鲜明的特点。准确把握其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础。

 

彰显人民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由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广大政协委员来自人民、联系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政协进行民主监督的主体。因此,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具有政治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党的意志,严格按照国家宪法、政协章程规定和共同的政治准则、一定的组织程序严谨规范进行。

 

突出同向性。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种形式。政协民主监督要从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出发,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对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坚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指向哪里,政协民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做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向同行。

 

体现民主性。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履行职能靠的是平等协商的民主精神,靠的是切中要害的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的方式方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提得准,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广开言路、畅所欲言,让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愿望呼声、意见建议在政协平台上得到充分反映、全面表达。

 

坚持平等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而不是权力监督,无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地位都是平等的。开展民主监督,不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吹毛求疵”,更不是“对立面”的立场。要设身处地多提建设性意见,不存旁观之心、不为敷衍之事,在平等讨论、相互尊重中形成合力。

 

达到求同性。大团结大联合既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归宿。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为了帮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最终目的是画大同心圆,凝聚强大向心力,汇集更多同行者,形成广泛正能量。

 

在实践中探索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

 

近年来,海南省政协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部署的实施和民生关切热点开展民主监督,坚持把民主监督工作融入各项经常性工作中,组织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和协商会议为主,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选派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等多种形式并用,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进行民主监督,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我们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民主监督,每年的民主监督活动,列入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和年度协商计划,报省委批准实施,确保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省委交办的监督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研。比如,今年春节前后,海南商品房量价快速上升,引起了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关注。为了摸清真实情况,省委委托省政协尽快开展一次调研。接到任务后,我们当即进行部署落实,利用政协地位相对超脱的优势,把握好监督的节奏和力度,形成客观公正的监督意见后,召开专题协商会,会后形成综合调研报告报送省委政府决策参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调研成果,把政协的建议充分吸纳到相关政策文件中,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二)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民主监督精准度。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监督才能监到关键处。在开展民主监督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省委的中心工作是什么,民主监督就关注什么;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民主监督就聚焦到哪里;社会普遍关注哪些问题,人民群众期盼哪些事情,民主监督就跟进哪些问题,始终做到不偏离方向、不远离中心。这几年,我们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了绿化宝岛、海防林建设、海岸线保护、城市内河(湖)水污染治理、重拳治理违章建筑等监督性视察。这些视察选题都是以党委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问题为切入口的,由于共识度大,接地气,所提的监督意见针对性更强、更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

 

(三)整合政协系统力量,形成民主监督合力。在监督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多方积极性,在目标上突出一致性、力量上体现联合性。一是注重系统推进。发挥市县政协作用,就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和事项,灵活有效地开展联合调研。比如,近年开展的关于加快海口省会中心城市发展、加快推进“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一体化建设的调研,我们与所在市县政协,采取主课题和子课题、全程和分段等多种方式开展联合调研。达到了工作上互帮互助、互促互进的目的,也大大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注重整体推进。在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派团体力量,共同推进民主监督。在监督内容上,把党派团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监督内容。在开展监督活动时,主动邀请党派团体参加。对党派团体提交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报送,大会发言重点安排,集体提案重点督办,使民主党派的监督意见得到重点关注和办理。

 

(四)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民主监督有序开展。良好的工作机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程序合理、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在议题产生环节,规范议题提出机制。每年底,向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广大政协委员征集下一年度重大监督议题。汇总整理后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请省委审定。在知情沟通环节,健全知情明政制度。每年定期邀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到会通报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与政协常委协商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为委员知情明政、开展监督创造条件;在监督环节,坚持把深入调研视察作为民主监督的基础性关键环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运用多种方式摸清真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成果交办环节,完善监督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政协以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政协信息、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民主监督意见。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向政协书面反馈采纳、落实情况。相应的督查部门将党政领导同志关于监督意见办理的相关批示列入督查事项。

 

(作者于迅系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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