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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互通“联”民心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推动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小记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7-1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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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委副主委赵光育提交了《关于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建议。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互联网法院终于落地杭州。

 

互联网法院,简言之就是“互联网+法院”或“互联网+审判”,法院可通过网络审理解决网上纠纷相关的案件。网上立案、网上提交证据、在线申请执行都是互联网法院的基础功能,互联网法院还可实现在线“视频庭审”:互联网法院开庭时,原告、被告及法官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诉讼全程网络化。

 

互联网法院从提议到落地仅用三个月。“提案正式答复还没有,但结果已经有了。这是各方努力的结果,尤其是杭州法院系统近年来大胆探索、实践的结果,亦是现实的需要,是杭州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实需要。”赵光育说。

 

让赵光育关注并提议互联网法院设立的初衷是一组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数据:在杭电商平台自身年处理纠纷数以百万计;杭州各基层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数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为600余件,而2016年将突破上万件,主要涉及网络交易纠纷、网络金融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领域。而涉网案件审判与现行审判模式和法律规定之间尚存在不相适应之处,亟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涉网案件审判方式实现根本转变。

 

“由于涉网案件具有虚拟化和跨地域特征,如果沿用传统审判模式,会给诉讼双方和相关机构人员造成很大不便,导致巨大社会资源浪费,通过设立互联网法院就能较好解决这个问题。”赵光育说。

 

杭州近年来聚集大量互联网公司,有涉网案件审判的现实需求,面对新挑战,杭州法院早在2011年就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当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截至2016年11月23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在线立案审理案件1378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成功并运行有序,亟待向更高形态的审理模式转型。网上法庭的改革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认为系“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

 

赵光育发现经过深入调研后觉得设立互联网法院可行。赵光育在提案中着重提出设立互联网法院的紧迫性、必要性的问题。建议探索司法创新,瞄准国际规则。运用互联网法院,开展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积极从法治和改革两个层面推动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支持先行先试。在相关法律程序正式批准之前,支持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试点法院,采用“小步走、不停步”策略,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就涉互联网案件的管辖规则、受案类型、证据认定、审判模式等方面先行实践和探索,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夯实基础。

 

审议通过的几天时间中,已有一些法官为互联网法院“点赞”。他们认为这样便于法官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网上审判,审理形式也更灵活方便,同时诉讼全程及时连续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免于手工录入,极大方便法官办案。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号为“浙高法〔2017〕70号”题为《关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部分涉网案件的通知》的文件显示,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自2017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杭州地区以下五类涉网一审民事案件。

 

对于互联网法院尚处在实验阶段,下一步如何完善的问题,赵光育认为,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培养互联网法院的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在以往“网上法庭”运营的几年中,一些法官感到难以兼顾线上线下工作。赵光育认为以后涉网案件就找互联网法院,由专业法官处理,分工细化,才能带来效率提升。这需要整合各方面资源,政府各部门甚至企业的资源都要整合好,才能把事情办好。互联网法院以后涵盖面应该会更宽更广些,对此,赵光育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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