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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开展民主监督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6-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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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必须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之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形成合力,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为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各级政协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辽宁省政协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开展民主监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民主监督的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开展民主监督,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

 

辽宁省政协始终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始终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民主监督,坚决做到与省委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不断完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重要建议及时向省委汇报,省政协重要民主监督议题主动征求省委、省政府意见,重点监督性视察计划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实施,确保在省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序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保证民主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坚持维护党的领导的政治责任,把握好监督节奏和力度,及时向省委报告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党的领导能够落实到政协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开展工作,是做好民主监督的重要原则

 

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其目的就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人民政协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必须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当前,辽宁正处于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主动服从、服务于辽宁振兴发展大局,自觉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放在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明确要求中来谋划,自觉把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放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全局中来实施,助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落地落实。我们紧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简政放权后各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权力、大伙房水源保护、煤改电供暖等涉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年度重点监督性视察计划,视察报告经主席会议讨论后报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是关系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议题,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开展全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并确定今年为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我们联合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协组织,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全力助推营商环境的改善。

 

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是加大民主监督工作力度的有效方法

 

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开展民主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必须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之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形成合力,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我们积极探索富有政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民主监督形式。一方面,充分利用协商会议、视察、调研等既有的民主监督形式,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偏执的批评、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设身处地给党委、政府提建设性意见。另一方面,不断开阔视野,创新思路,积极拓展新的民主监督形式。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强化了特约监督员选派工作,制定了《辽宁省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试行办法》,与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协商派出民主监督小组。

 

与此同时,我们创办了《民主监督专报》,重点汇总和整理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阅。我们还借助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和委员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配合,较好地发挥了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是提高民主监督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前提

 

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必须健全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了确保民主监督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委员行使民主监督职权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委员提出批评、发表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在知情环节上,扩大了党派、界别、团体与委员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序,建立了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开展民主监督提供帮助。在沟通环节上,建立了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以及约见委员制度,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在落实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意见建议跟踪反馈制度,研究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成果转化落实的反馈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我们主动配合省委制定了辽宁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形式,规范了民主监督程序,落实了工作责任。

 

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民主监督的重要基础

 

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政协民主监督的成效。我们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首位,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我们制定了《省政协委员工作两年推进计划》,每年都分专题举办委员学习培训班,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树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知国情知省情等为议题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积极为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搭建多种平台,着力完善委员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委员牢固树立“公、和、诚、实”理念,秉持公心开展监督,做到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和合包容开展监督,做到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坦诚相见开展监督,做到有效沟通、相互理解;实事求是开展监督,做到找准症结、破解问题。引导委员在学习和开展民主监督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善于用实例、数据等作支撑开展监督,努力使民主监督的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重视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探索,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更加扎实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夏德仁系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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