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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6-23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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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中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学生们都能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有肉、有菜、有主食、有汤,有一些学生觉得学校的饭菜比自家的香。

 

从6月2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得知,这样的一餐饭价格是4元。

 

只要4元,就能为学生们正在发育的身体提供营养和热量,“营养改善计划基本消除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冷饭的现象。”这是两个月前李卫红委员跟随九三学社中央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联合调研组赴云南、宁夏调研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结论,也正是5年多前,中央力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初衷。

 

“今天,吃饱的目标实现了,如何吃得营养均衡、健康卫生,理应提上议事日程。”马德秀委员在调研中切身感到,比起上涨的物价和变化的营养需求,4元已经不够了。

 

“现在的猪肉价格比2014年上涨了4成;少数民族吃的牛羊肉比猪肉还贵一倍;西部冬天只能吃土豆,新鲜蔬菜价格太贵。”马德秀对比列数着物价变化。

 

李卫红委员也持同一观点。她发现,“因为一些地方把营养改善计划片面地理解为‘免费午餐’,家长原来需要为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则退了出来。”这制约了营养改善计划的效果。

 

为此,两位委员明确提出:“营养改善计划不等于免费午餐。”马德秀委员说:“要保证正在长身体孩子的餐食营养,应当逐步实现4+X供餐标准。”她进一步建议,“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动员家长每餐支付1元,家长有义务有责任承担孩子的餐费。”

 

“这件有功德的事要进一步做好做实,需要学校、家长都能够正确认识营养改善计划的初衷。”李卫红委员说,只有达成共识,才能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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