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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以房养老+遗赠扶养协议”新模式
——民进中央为突破养老难题支招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3-2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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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逐渐兴起。

 

不过,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这种模式虽好,但存在很多诸如法律等难题,推行不易。而事实上,民进中央也注意到,在以房养老模式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养老的模式———遗赠扶养协议,即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继承法的新发展。

 

“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如能与以房养老政策相衔接,形成养老金制以外的救济体系,优势将非常明显。”民进中央认为,遗赠扶养协议,相比以房养老“倒按揭”的变相抵押贷款方式显得更加合理、法律依据更加明确;双方可根据房产状况约定高于社会基本生活水平的扶养标准,让被扶养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是破解当前养老难题的有效途径。

 

“当然,二者结合也有其局限性:遗赠扶养协议在现行继承法中仅有两个条文涉及该项制度,司法解释也仅有两个条文对其进行了规定,且适用范围较窄;在实践中该制度未被得到广泛运用,基层明显缺乏有效实施该法条的配套措施。”正因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相关提案,建议从适用范围、协议解除、赎回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补充丰富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民进中央认为,要推行遗赠扶养协议养老模式,应先修改继承法,扩大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范围及市场化。而为了完善这一模式,民进中央还建议建立遗赠扶养、以房养老的赎回制度。即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被扶养人恢复经济能力或其子女恢复经济能力的,应在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允许赎回;受遗赠的财产买卖时,遗赠人子女及亲属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保障各方利益以及维护传统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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