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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委员代表民革中央、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改革须在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3-1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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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齐中熙、安蓓)刘凡委员11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代表民革中央、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时说,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推进到“深水区”,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改革须在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刘凡说,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是此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对于解决多年来困扰我国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的改革措施还存在一定局限性。通过设置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可以解决一些案件的“主客场”问题,是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努力的方向。

 

刘凡建议,一是加快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以现有的跨行政区划法院、海事法院和铁路法院中、基层法院为基础,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置换审判队伍。二是设立跨行政区划上诉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做法,按照东、南、西、北、中五个地理分区,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设立跨行政区划上诉法院。由此形成完备的跨区划人民法院体制,解决法院“去地方化”问题。三是构建三级跨行政区划国家诉讼体系,一些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可由省内三级审判系统完成。四是完善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管理体制,在跨区划法院内全面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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