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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监督”和“诚接受”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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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式监督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协商是相互的,前提是平等,目的是共识,精髓是互动。要在三个层次上体现和实现互动:一是监督态度上体现和实现“真监督”和“诚接受”的互动。监督者要讲真话、道实情,被监督者要出于公心、发乎内心,诚心诚意接受监督。二是监督环境上体现和实现“批评性”和“包容性”的互动,监督者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被监督者要大肚能容、虚怀若谷,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形成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发挥监督的完善、纠偏和防错功能。三是监督结果上体现和实现“影响力”和“吸纳度”的互动,监督者要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影响力,多一些入木三分,少一些隔靴搔痒,被监督者要发现和认识不同批评意见中的价值,最大限度吸纳。(全国政协委员 张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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