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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化”那个“化”,离不开农民组织化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12-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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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在协商“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题时,不止一位委员提到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太低”,因此,也就不止一位委员、专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合作社领办人要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国家可以优先委托农民合作社开展政府培训项目”,来自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专家苑鹏的建议让人思路大开:培训内容不仅是农业技术本身,也可以是国家政策的解读、智能手机的使用、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等信息服务,这些信息也是农业技术的附属品。

 

既然农民联合起来,是为了运用农业科技,发展农业经济。那么,何不借用现成的一个经济合作组织?

 

“供销合作社!”戴公兴委员建议将供销合作社纳入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借用其体系成熟、网点密布的优势。据他介绍,供销合作社系统近年来一直在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供应的有种子、化肥、农机具、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以及农村生活用品,与此同时,也直接间接地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科技推广服务。“比如,良种的推广应用,农机的

 

作业和维修服务,化学肥料和生物肥料的测土配方、农药的科学合理施用……”

 

办法总比困难多。会场内,各种各样的意见在交流着,一个共同的思路在流淌着:现代农业要实现现代化、科技化、精准化,离不开农民的组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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