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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全国政协“重视特殊教育”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11-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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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进展,普及水平显著提升,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资源依然不足,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学质量不高。11月8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朱永新:明确特教战略目标和政策方向

 

目前,国家对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政策导向是以特教学校为主体,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设立特教班为辅助,送教上门为补充。近年来,我国新建、改扩建了1182所义务教育特教学校,解决了一大批残疾儿童教育问题,但仍有589个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教学校,实名登记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还有十多万。单靠发展特教学校不可能实现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未来我国特教发展的战略方向,不是建设更多的特教学校、扩大特教学校规模,而要城乡一体推进特教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规模和比重,坚定地走融合教育之路,尽可能地让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同时,现有特教学校要适时转型,从单一的学校功能转型成为集教学、研究、指导、培训为一体的特教资源中心。为此,建议:

 

一、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把融合教育作为中国特教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随班就读的保障力度。适时出台《促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意见》。

 

二、要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要明确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程序;要支持普通学校做好融合教育的准备工作;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研究;要努力消除对融合教育的观念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原副部长李卫红:用特殊政策支持特殊教育

 

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虽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普及难度较大,绝大部分适龄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分布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二是残疾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发展水平低。三是特殊教育资源不足。四是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财政拨款机制尚未建立。五是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特教教师数量少、待遇偏低、专业水平不高,绝大多数随班就读学校没有专业指导教师。

 

办好特殊教育,必须要特教特办,有特殊的政策和特殊的支持。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府履职尽责,依法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给予政策倾斜。将特教保障水平、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等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指标。加快《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法》立法工作。

 

二、完善特教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在落实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增加年度预算,制定各个阶段特殊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议增加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支持30万人口以下、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支持自闭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逐步推进残疾人全免费教育。

 

三、不断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扩大特教学校办学规模,增加招收残疾学生类别;整合资源,建立完善送教上门制度。

 

四、按照特殊教育特点和规律办事。重点要根据不同残疾孩子的实际情况,培养他们独立生活、自食其力和融入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在制度、经费、教师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提高农村和民族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通过调研,深深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仍比较低。有关调查数据显示,84%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来自农村。造成入学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认识水平偏低,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特殊教育投入和资源明显不足;特教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家庭因素影响入学不容小视。造成残疾学生未入学的主要原因除残疾程度较重外,排在第二位的是家庭经济困难。为此,建议:

 

一、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加大权重,加强督导,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依法发展特教的意识。

 

二、以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明确解决入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一人一案”。根据时间表,逐县验收,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在现有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中央和省级设立的特教专项经费向中西部倾斜,改善特教办学条件。加大残疾学生助学力度,在“两免一补”基础上突出特教特办,扩大残疾学生补助范围、增加补助项目、提高补助水平。

 

四、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教师资定向培养计划,用优厚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地到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一线工作。

 

五、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普及有关残疾、残疾人享有受教育权利等知识和知识改变残疾人命运的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讲座、个别咨询、心理辅导、家长联谊会等方式,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支持和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完善特教的体制机制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千头万绪,目前阶段,必须改革一些关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建议:

 

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二、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三、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只有理顺了特教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在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上,更好地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原党委书记马德秀:特殊教育核心在教师

 

我国特殊教育在校生44万,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的20多万,在普通学校随班学习的20多万。在1.4亿义务教育在校生中这是个小群体,但它却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窗口,是衡量国民教育发展水平的风向标,是国家文明程度的最真实反映。发展特殊教育,核心在教师。

 

目前,特教教师的短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数量不足、结构失衡,数量不足反映在编制紧缺,结构失衡反映在类型结构,以及职称评定不切实际;二是待遇不高,职业吸引力差。我国特教津贴低,全国仍有20多个高等特教学院教师享受不到津贴;三是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胜任力不强。

 

特殊教育聚焦“特殊”二字,由于教育对象、教学体系、评价标准、财力保障的特殊性,教师队伍建设必须有特殊的政策支持。为此建议:

 

一、统筹顶层规划。国家应坚持“特教特办”,地方应变碎片管理为合作共治,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和残联等部门形成合力,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系统推进。

 

二、制定编制标准。师生比不低于1:2.5,并对专职技术服务老师予以倾斜;同时为特教教师建立专门职称评聘体系。

 

三、提高津贴水平。按“全部收入”的25%划定国家最低标准,鼓励各地根据招收学生的残疾程度上浮。

 

四、加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统筹布局高等特教师范院校,增设特殊教育系、适当降低录取线、实施中西部定向培养计划,建立多元培养模式和职业准入机制。提高骨干教师“国培计划”辐射面,省级培训实现全覆盖。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

 

教师是支撑特教事业发展的脊梁,但目前特教教师培养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特教专职教师培养力量不足。我国仅有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的普通高校(南京特师);2015年,全国共有78所高校招收特教专业学生7100余人,就算这些学生毕业全部从事特教工作,也不能满足特教事业的需要;特教科研力量落后;学前、高中、高等、职业教育都是特教专业人才洼地。二是随班就读指导老师缺乏专业培训。一方面老师难有精力保障残疾学生教育需要,另一方面残疾儿童的接受知识程度、心理特点都比较特殊,指导老师缺乏专业知识,也没有参加过特教培训,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也就无从谈起。下一步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特教师资培养方面,努力培养人、吸引人、留住人。为此,建议:

 

一、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师范类院校和医学院校增设一批特殊教育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现有师范类专业中加开特殊教育类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特色突出的示范性特教学院;以提升质量为目的对已开设特教专业的院校进行专项督查。

 

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在“国培计划”中单列特教教师培训项目,带动各省加大力度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在一段时间内逐级开展包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在内的特教教师全员培训。

 

此外,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建议设立特教教师的心理辅导站,恢复特教教师的休养、疗养制度,让特教教师喘一口气;在各种级别、各个系统的表彰中给予特殊教育教师一定的名额,让特教教师多一点荣誉感。

 

■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姚树坤:落实医教结合 实现特教内涵发展

 

医教结合是我国特殊教育走向内涵发展、实现高品质的必由之路,而医教分离的现实情况则有目共睹。现在,是时候在以人为对象、以人的健康和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两大体系——医疗康复和学校教育之间架起金色桥梁了。具体建议如下:

 

一、在模式选择上,要致力于建立以学校为基点的医教结合模式。

 

二、依托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在地市级以上普遍设立兼具医学评估和教育评估能力的残疾儿童评估中心。

 

三、完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教育-康复-治疗标准。

 

四、加快培养教育-康复(治疗)“双师型”特教师资队伍。

 

五、完善对医教结合的财政保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为学校购买具备资质、符合标准的康复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特教机构依法举办对社会开放的康复医院。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王康:建立评估分类统计体系开展针对性教育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少年儿童。要办好特教,就必须针对各类特殊少儿的不同情况开展对应工作。然而调研中发现,我国目前尚缺乏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统计的专业体系,致使许多地方对接受特殊教育的目标人群,在人群数量、年龄结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诸多方面,还是一笔糊涂账。

 

就识别和统计情况看,我国特殊少儿的户籍资料、伤残确诊医治、伤残等级认定、康复救助、入校求学等信息,分散在公安、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多个部门,加上部分特殊少儿既未上户口、也未接受治疗、更没有入校求学,相关情况还游离在各部门统计之外;就评估和分级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缺乏专业的评估、分类体系,大量特殊少儿未能及时得到分类管理和差别对待。针对性教育的缺乏,严重影响特殊少儿的成长与成才。

 

可见,我国特殊人群在评估、分类、统计方面的体系缺失,已严重制约了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建立覆盖所有特殊少儿的专用信息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和残联等各部门力量和信息,为所有特殊少儿建档立卡,设立专用信息库,使相关部门根据全面信息提供全覆盖服务。

 

二、建立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分级制度。根据特殊少儿的年龄、疾患、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中国特殊少儿的识别和分级标准”;由残联牵头设立全国残疾人群综合信息中心,同时在地市以上的残联设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分类、分级工作,相关数据上传全国中心形成数据库。

 

三、加强研究,做好特教科研、政策和人才的储备。建立国家级特殊少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设立国家特教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特殊少儿的疾患情况、生理、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干预治疗方式、特殊教育方法等开展深入研究。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指挥学院原副院长,空军少将朱和平:完善支持政策破解医教结合难题

 

医教结合指通过教育与专项治疗、康复治疗等医疗技术的结合,改善和提高人体各方面功能。这既是特殊教育中最鲜明的特色,也代表着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但目前受政策制度制约,医教结合中“医”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是特教学校自身普遍缺乏“医”的能力。现行特教学校教师编制规定中没有设立康复人员的编制,致使市(地)、县的特教学校基本没有专业的校医和康复师,只能靠教学教师兼任。这些教师专业单一、缺乏培训,基本不具备“医”的能力,不少只能靠自己的摸索,再加上缺乏学校医疗和康复设备的配备标准和技术标准,对学生的治疗水平和效果令人担忧。二是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差距逐渐拉大。省会以上城市医疗资源丰富、经济水平较高,只要政府重视、政策措施到位,就解决得不错。而在市(地)、县,外部支持少、可利用资源少,医教结合进展缓慢。三是经费投入不足。为此,建议:

 

一、重点提升市(地)、县的特教学校“医”的能力。建议《第二期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将医教结合试点任务全部安排在地市以下的特教学校。先解决这部分学校的康复治疗能力,而后逐步形成全面的“医”的能力。

 

二、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中医疗人员编制。将特殊教育中的教师和医疗人员编制问题纳入国家层面统筹考虑,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引导予以解决。

 

三、设立“医教结合”专项资金。逐步提高“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补助资金”数额,并设立医教结合专项。按照特教学校的不同类型,拟制医教结合经费补助标准、医疗和康复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配备标准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前移特教免费端口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0~6岁是儿童神经系统和脑发育的关键期,早期干预可以使原已损伤的大脑结构和功能发生代偿性改变,使残障对人的各方面影响降到最低。尽早干预,还可以提高特殊教育效益,降低社会经济成本。当前,由于学前教育未被纳入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对学前特殊教育普遍重视不够。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特殊机构严重匮乏,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缺少接纳残疾儿童的师资力量和相应设施。我国现有0~6岁残疾幼儿167万,每年新增残疾儿童约20万。2015年仅有1.4万幼儿获得特殊学前教育资助,比例非常低。残疾幼儿“入园难”问题突出,亟待改善。重视和加强学前特殊教育,免费端口应当从义务教育前移到学前期。对此,建议:

 

一、免费特殊教育端口前移。设立学前特殊教育专项行动计划,对0~6岁残疾幼儿实行医教结合的免费特殊教育。

 

二、在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设置一所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在内的特殊教育中心,通过举办学前班或设立附属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实施免费的学前特殊教育。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独立设置的特殊幼儿园,建设面向社区的特殊儿童资源教室,对接收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普通幼儿园和残疾幼儿家长进行指导。

 

四、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配备数量适宜、受过特殊教育培训的特殊教育教师,把他们纳入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同时,按照幼儿园接收的残疾幼儿人数划拨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五、把特殊教育课程纳入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程。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副秘书长兼组织部部长吴国华: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

 

关于融合教育,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较大。近5年来,随班就读学生占特教学生比例已从2010年的60.07%降为2014年的53.53%,且随班就读普遍沦为“随班混读”。造成这种比例降低,随班混读的原因很多。一是国情不同。发达国家或发达地区人口少、人口基数小,残障儿童比例小,而我国残障儿童相对比较多,特殊教育需求也较大。二是依法保障不足。立法层级偏低;相关法律不完善;相关法律配套体系不完整。

 

法治化进程深刻影响着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下,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保障特殊儿童的基本教育权利。为此,建议:

 

一、加快推进特殊教育相关法律修订工作。建议根据特殊教育发展实际,加快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确保《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教育原则和内容转化到条款中。并适时修订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涉及特教的内容,确保立法理念、语言表述的统一。

 

二、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条文应有配套行政规章,尤其是特教对象评估、早期干预、入学安置、经费投入、师资培养、家长培训、无障碍环境等应制定专门行政规章或实施细则,保证法律真正落实。

 

三、适时出台特殊教育法。我国应适时制定具有统领作用的特殊教育法,以法律保障全纳教育理念得到有效实施。

 

四、不片面追求融合教育的高比例,应因人因时因地,根据残疾人种类、残障程度轻重和当地实际条件来确定特殊教育的形式,以其真正达到残疾人应得到的特殊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当前,残疾孩子受教育仍面临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通道狭窄等问题,高等教育阶段尤为突出:一是就学机会偏少,融合教育不够;二是学科专业有限,教育质量不高;三是研究生教育的提升渠道受限;四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五是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进展迟缓。对此,建议:

 

一、拓宽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改变13年未变的高考入学体检标准,加强资源教室、残疾人通道、师资等各项保障措施,使更多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的学生能进入普通高校就读。开发设立更多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学习需求的专业,为就业扩大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特教学院和设立硕士、博士专业类型。

 

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特教管理机构或相关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特殊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综合高校、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聋人手语的实际困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正酝酿开设特殊高等教育手语相关专业。对此,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通用手语和盲文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完善随班就读政策促进融合教育发展

 

“2014—2016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提出:“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2015年,我国残疾学生在校人数为44万,其中超过一半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要走融合教育之路,随班就读是有利于残疾儿童获得必要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的学习形式。但是,由于随班就读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班就读支撑条件不足,“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可能会对残疾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一是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建设滞后。因资金和人员所限,很多学校没有建设资源教室,或建成的资源教室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二是指导中心和巡回指导教师的作用发挥不足。因编制、人员、经费缺乏,以及对特教学校在随班就读指导中授权不够等原因的限制,特教学校完成随班就读指导任务困难重重;三是很多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经费未按照特殊教育的生均经费标准执行。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培养有“全纳教育”理念、能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师队伍,并在各级培训中增加随班就读相关的主题培训内容。向资源教师和随班就读班的班主任发放特教津贴。

 

二是探索残疾儿童双学籍制度。为残疾学生建立特教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学籍,确保有条件的学生每周有时间参加普通学校活动,并逐步延长,使其更好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

 

三是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督导力度,将随班就读学生生均经费拨付、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师配备和生师比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长薄绍晔:加强青少年残疾人职业教育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就业对他们而言是融入社会的立命之本,因此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同样重要。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是制约青少年残疾人充分就业的重要原因,接受特殊教育的青少年残疾人就业需求差别各异,当前特殊教育的职业技能培训还不能充分满足和适应他们就业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需要,应是特殊教育提升的重要内容,同时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也亟待加强完善。对此,建议:

 

一、推行职业培训工学相结合。青少年残疾人由于身心发展的局限和接受基础教育的薄弱,加之目前特教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类别少、针对性不强,学校与企业在职业培训方面的合作不够广泛和紧密,有些培训内容在学校难以得到实际操作的训练与就业指导。要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必须有足够的技能实践操作训练。校企结合、工学结合是提高青少年残疾人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要引导支持特教学校与企业建立起紧密合作关系,建立起工学结合学以致用的青少年残疾人职业培训机制。

 

二、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从学校到就业。盲、听力、言语、智障等残疾青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能通过就业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生活。特教学校职业培训应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按照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适应的培训课程,进行不同的技能培训,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造条件。同时有关部门应制定开辟适合青少年残疾人的职种,采取定向招录安排就业的政策,实现特教学校的职业教育与就业相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吴明:早发现、早干预,推进自闭症儿童社会融合教育

 

我国自闭症患病率约1%,且发病以较快速度上升。自闭症成因复杂,无特效治疗方法,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早期康复训练来降低未来残疾程度。

 

国内外成功经验表明,社会融合教育可取得更好效果,尤其3-6岁是最佳干预期,除少数严重智障者,如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学校随班学习,并给予个别化、针对性辅导,可有效改善社会功能和生活能力。但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会认知度不高。二是缺乏相关政策保障。大部分自闭症儿童进入幼儿园遇到阻力,进入普通学校也有很大困难。三是配套措施不健全。大部分地区普通教育机构缺少为自闭症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的师资,难以达到康复目的。四是财政支持不足。1位专门师资仅可辅助3到4名自闭症儿童,所占用教师资源远多于普通儿童。因没有社会融合教育专项资金,普通园、校缺乏接纳患儿的积极性,更没有对教师的专业培训。为此,建议:

 

一、加大自闭症识别的宣传力度,在基层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站、婚姻登记处、医院等地发放宣传册,并将自闭症筛查纳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范畴,提高早期发现率。

 

二、推进自闭症社会融合教育。教育部门应对普通教育机构接纳非重度自闭症儿童作出要求。在难以做到所有机构都能接纳患儿的当前,可指定部分机构,做到零拒绝。根据需要配置足够专门辅助师资,并对任课老师专门培训。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知识,减少对患儿的歧视。

 

三、建立社会融合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对接受患儿的普通园、校给予足够资金支持。

 

部委回应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

 

党中央、国务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为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教育部与相关部委一起从2014年开始组织实施特殊教育的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

 

目前计划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就:一是普及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特殊教育普及难度愈来愈大,二是特殊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三是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为解决好这些问题,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编制第二期特殊教育的提升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普及,让残疾孩子普遍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对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按照“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为每一个残疾孩子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同时,加快“两头延伸”,着力构建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群体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比例。

 

二、抓保障,努力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按照特教特办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瓶颈问题的解决。

 

三、抓质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一要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扩大特教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力度培养师范生的随班就读教学能力,将特教教师全面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二要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新编改编一套新教材,编制课程实施指南,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三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加强普特融通。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全:

 

近年来,中编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特殊教育的相关精神。2012年,中编办和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省级有关部门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编制”、“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技术生多的特点,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标准”。

 

各地编办积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已有13个省区市制定了关于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在政策上向特殊教育倾斜。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财政状况也不同,有的地方还需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在编制方面尽可能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

 

委员们谈到的医疗人员在编制标准上的分类问题,是通过标准细化,还是给特殊教育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各方面意见还不尽一致,可以进一步研究。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的问题,中编办将配合教育部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委员们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中编办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对地方编办的督促指导,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

 

听了各位政协委员的发言,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深切感受到发展好我国的特殊教育意义重大,任务也很艰巨。

 

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在政策上已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体现了倾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的特教教师可以享受按照基本工资15%计发的特教津贴,其中的中小学教师同时享受基本工资提高10%的政策。目前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已经建立起来,特教津贴水平也会随之逐步提高。二是艰苦边远地区的特教教师,还可以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有委员认为目前特教津贴比例偏低,我部将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认真研究。有委员建议要对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发放特教津贴,在这方面,目前的主要做法是指导学校在内部分配中,根据教师承担特殊教育工作量的多少,在绩效工资上给予倾斜。对委员们的其他意见我部也将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通过加大对特教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促进特教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的行业政策,尤其在特殊教育方面,给予了很多的重视和支持。

 

目前,中国残联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未来力争从条例上升到特殊教育法,从法律角度来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聚焦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同时中国残联正在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抓义务教育阶段的落实工作。三是关于特教教师问题,中国残联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建好这支队伍的具体促进措施。四是推动融合教育,中国残联联合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及相关落实措施。五是推动残疾预防,国家今年9月专门出台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中国残联在未来五年将大力推动这个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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