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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如何不沦为“随班混读”?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11-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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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8日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热频词“随班就读”至少被10位全国政协委员提起。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然而,在很多情况下,随班就读普遍沦为“随班混读”。

 

“立法层级偏低、法律不完善、法律配套体系不完整等依法保障不足,是我国大陆地区的融合教育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大的根源。”吴国华委员对大陆的融合教育的发展现状并不乐观,她还举了台湾地区“随班就读”的例子,“台湾地区制定的细则条文中,还明确学校应为身障学生在考试时提供报读、制作特殊试卷、手语翻译、重填答案等人力协助。”与此相比较,大陆关于随班就读的条文较为原则,缺乏操作性。她建议不要片面追求融合教育的高比例,应因人因时因地,确定特教形式,实事求是做好特殊教育。

 

“融合教育是国际发展方向,以我们现阶段的情况,要在普通学校全部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程度有不小难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回应说,“分门别类解决残疾人的融合教育问题,是我们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残疾儿童如果能够从小在普通学校环境接受教育,长大后才能更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朱永新常委的观点同样也充满了思辨性:“融合教育也可以让普通儿童内化平等理念,学会尊重和友爱,让残疾儿童真正被接纳被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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