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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一”归何处?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5-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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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多种城市规划“不打架”?目前“多规合一”被看做是破解城市规划工作体制机制难题的一个有效抓手。

 

各地积极落实“多规合一”是毋庸置疑的,但“现在‘多规合一’工作遇到了一件非常着急的事。”昨天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在城市规划一线工作30多年的黄艳委员向大家讲述了令她头疼的一件事。

 

这件事就是现在大家对“多规合一”的认识不统一。

 

有人认为,“多规合一”就是要编制一个新的规划,把各类、各部门的发展性、政策性、空间性的规划落在“一张图”上。

 

其实不然,“多规合一”是将诸多规划进行统筹的一个过程,通过使行政目标和指令在操作层面达成一致,把整个城市规划工作衔接起来、畅通起来。

 

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多规合一”的核心内涵是多规协调、两规合一。

 

多规协调的重点是协调,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跟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协调总量目标、结构布局、功能分布方面的关系……

 

而两规合一的“两规”就是指城市规划和国土规划。在这两个规划实现有效衔接的同时,两个机构的“合一”也是未来努力的方向,这能有效解决城市规划编制“政出多门”的问题。

 

规划一定要正确,一旦错了,是很难挽救的。有了正确的规划,下一步就是规划的实施了。

 

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涉及利益倾向的问题,这就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发挥作用了,“控规”可以让各种利益体在相互博弈的过程中不得不让步。

 

需要强调的是,“控规”的过程一定要是公开的,公开的过程就是协调的过程,也是寻求最科学的解决方案的过程。

 

这个过程一定要有群众的参与,因为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更舒心。

 

这是“多规合一”的落脚点,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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