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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稻草人”无处遁形
——全国政协委员献策“为官不为”现象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3-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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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刘继贤:构建整治“为官不为”长效机制

 

部分领导干部中弥漫的“为官不为”等思想和行为不仅浪费国家资源,延误改革和发展战略机遇,而且危害干部队伍,贻害社会,破坏政治生态环境和党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损害党和国家的事业。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下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的问题。

 

第一,强化政治意识。为官不为者,表面上看只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实质上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解决好干部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要突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三是要抓好专题教育,践行“三严三实”常态长效。四是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紧迫感,以实际行动反对为官不为这种隐性腐败。

 

第二,明确职能定位。对职责没有硬性规定,导致难以有效追究为官不为者的责任。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岗位职责;二是要落实责任清单;三是要晒出负面清单。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运行流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鼓励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全面监督。

 

第三,完善政策制度。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根本还是要靠制度。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必须用好用实考核这根“指挥棒”,让有为者有位,让不为者坐不住、混不起、失掉位。二是要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要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三是要完善干部退出机制。逐步畅通不称职干部退出渠道,建立不合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四是要完善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

 

第四,注重问责追究。不作为是一种“隐性”的“顽疾”,有些地区和部门对不作为问责和考核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可供具体操作的措施。针对这些问题,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实行为官不为问责。真正让为官不为者受到贬责。二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辞职辞退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构建严密监督体系。发挥党委和纪检、工委、绩效考核等部门的作用,对领导干部不作为行为加强监督,从严管理。

 

第五,培养优良作风。一是要继承和培养勤政爱民的作风。二是要继承和培养敢于担当的作风。三是要继承和培养真抓实干的作风。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整治“为官不为”要对症下药

 

整治“为官不为”要对症下药,既要通过约束问责等方式以治标,更要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治本。

 

一、对症下药,既提升执行能力又增强执行意愿。

 

“为官不为”说到底是一些干部的执行力出了问题。干部的执行力不够,一方面,可能是执行能力不足,缺乏执行的本领和办法。另一方面,可能是执行意愿不足,怕麻烦怕得罪人,不愿意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缺乏责任和担当。因此,整治“为官不为”要对症下药。对缺乏执行能力的干部,要通过动员、劝诫、辅导、沟通、培训和传帮带等方式切实提升执行能力;对缺乏执行意愿的干部,要通过作风建设、健全体制机制、运用激励引导、督导问责等方式有效提升执行意愿。

 

二、两手抓,既在约束干部上用力气,又在激励干部上做文章。

 

约束干部重在传递压力,激励干部旨在传递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县乡治理的活力和动力。约束干部既要硬约束,又要软约束。硬约束是党纪国法、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尤其对“为官不为”或者乱作为的干部要及时问责,对因决策执行不力导致重大损失的干部还要终身追责。软约束则是道德自律、价值导向和文化浸润。

 

激励干部既要物质激励,更要精神激励和荣誉激励,要树立一批吃苦耐劳、积极作为的正面典型,发挥榜样激励的作用。对为官有为、积极作为、善做善成的干部要及时鼓励奖励,尽快提拔使用,让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有盼头、有奔头。

 

三、建立政绩“台账”,确保有据可查,加大问责力度。

 

整治“为官不为”要敢于动真格,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明确职责不仅要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而且要建立政绩“台账”,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台账”重点记录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态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创新的方法和具体的成绩,尤其是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和群众的满意度、重大决策实施效果等情况。还要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让干部在“聚光灯”下干事。

 

四、用好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与干部选拔制度结合起来。

 

整治“为官不为”目的是促使干部积极作为,主动做事,把事做好。为此要用好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双管齐下,把整治“为官不为”的约束制度与选拔干部制度结合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高体健: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到实处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因此,建议:

 

一要努力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主体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准确把握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三位一体和五位一体为支撑的治国理政新思想,准确把握以实现中国梦为战略目标、以四个全面为战略布局的治国理政新战略,着力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厘清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路举措。要切实找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抓住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做的事情,深入调查研究,组织集智攻关,努力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上见到实效。要努力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价值追求,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化为搞改革谋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素质本领,特别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转化为具体思路举措,不断增强作决策、做工作、抓管控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要运用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当前,我国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非常多。各级领导干部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短板意识,把是否真正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衡量学习贯彻成效的重要尺度。要切实找准矛盾问题,加强实践探索,厘清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瓶颈短板和主要症结。当前,要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锐利武器,努力做到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统筹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打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战。

 

四要坚持把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成效作为衡量检验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在现实条件下,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衡量利弊、检验得失的价值标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要大力强化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衡量利弊、检验得失、考评干部的重要标尺的权威性。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审视长期以来形成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政策制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促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的舆论导向、政策导向、制度导向和用人导向。

 

全国政协委员、清大筑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许进:遏止“隐形腐败”再蔓延

 

中共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同时,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不作为,即“为官不为”现象,渐有抬头并蔓延之势,值得高度重视。

 

总体上看,为官不为表现为:一是畏首畏尾,不敢为,是为怕政。许多官员在遵守中央规定不吃不拿的同时,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自保逻辑,因而消极怠工,不敢作为。二是能拖则拖,不愿为,是为懒政。对于本该自己分内的职责,有的官员假借“简政放权”之名“简政弃权”,能不办则不办,能推脱则推脱。三是厌研怠学,不会为,是为庸政。在思想观念上,有的官员疏于前沿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排斥理念的更新。在做事方式上,善搞“一刀切”,简单粗暴的思维易致利益冲突而徒增社会风险。

 

作为决策落地的神经末梢和群众接触的直接窗口,基层的消极不作为造成的影响更为直接。中央高层已经多次释放信号,为官不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隐形腐败”。那么应该如何遏制“为官不为”行为呢?

 

一是完善法律规范,实现反腐法治化。尽快完善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实现反腐制度化、法治化。厘定行为预期,维护稳定的政治生态,官员不用为求自保,逃避塞责,才能敢作敢为。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强化问责机制。首先,科学考核。要制定合理的考核目标、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明确“为”与“不为”的界限,注重对实际成绩的考评,考评主体引入其直接服务对象,提升信度和效度。其次,奖罚并重。对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的官员增强正面激励,对于明显消极不为的官员,应强化问责机制。

 

三是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网络舆论的压力不容小觑,“老虎苍蝇”的纷纷落马充分显示了其作为监督利器的重要作用。不过,“只要上网立刻下马”的逻辑仍然值得推敲。缺乏合理的调查处理和程序规范,而直接屈从于网络舆论压力的处置,必然导致官员集体失声,更不用谈积极作为。

 

四是试行领导干部试错保护机制。试点与试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制度渐进完善的两大经验。要尝试对敢想敢做的,尤其是年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错保护,对待腐败零容忍,但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错误,如不涉及法律和原则问题,要尽可能地宽容,甚至为其承担一定责任,切不可将工作犯错与作风腐败混为一谈,打击官员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西省委主委刘晓庄:对“奇葩证明”要动真格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办事机构要求办事人开具千奇百怪的证明,被网友曝光。自去年5月关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被李克强总理点名批评之后,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还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各地的“奇葩证明”并没有完全寿终正寝,百姓依然叫苦声连连。

 

“奇葩证明”为何屡治不绝?不让百姓“白跑”,怎么又变成让百姓“百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值得关注。

 

一是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喜欢将手中的每一份权力发挥到极致,不让人开证明觉得是一种权力的失落。

 

二是政策在打架。部门之间的规定不统一,“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把办事人呼来唤去开证明,而且还有文件依据。

 

三是信息不对称。国家个人信息登记不完善,公民信息碎片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和“肠梗阻”。

 

四是办事不积极。恪守教条化的执行程序,缺乏创新的思维,只认证明不信其他,这本质上是不敢担当、推卸责任以及不作为的懒政表现。

 

减少一些“奇葩证明”,政府部门必须出实招、动真格。

 

一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约束权力,建立政府责任清单,毫无价值的证明坚决不准开也不准看;另一方面,依靠制度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要坚持政务公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办事前的程序及时告知,办事后的结果也及时告知,帮助老百姓通过“互联网+证明”的方式办成过去需要本人亲自到场的许多事情,使大家切身感受政府在为人民服务。

 

三要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档案和公民信息登录系统,打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封闭,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四要强化责任的追究。加大对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和“奇葩证明”的废除速度,对那些人为“设卡添堵”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应按照党纪国法严厉查处。

 

政府回声

 

“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党干部提出的警示。他说,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

 

围绕这一问题,我们组织了一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敬请关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些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出,2015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今年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规定》自7月19日开始施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广东:十类问题将被追责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将以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监督“为官不为”等重点突出问题,开辟“为官不为通报曝光台”。十类“为官不为”问题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在承担监管责任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在推动改革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探索;在落实分工任务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怕得罪人、视而不见;在处置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方面推卸责任、能躲则躲;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

 

河北:检察机关将严查不为乱为

 

2016年,河北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将紧紧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河北的重要工作部署,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国家重大改革措施落实的渎职犯罪,着力查办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渎职犯罪,特别是要坚决查办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犯罪。结合省委部署的“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生态环境、扶贫救灾、支农惠农、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厉查办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把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同时,将重点查办国家扶贫惠农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虚报冒领、私分滥用的失职渎职犯罪,确保各级扶贫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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