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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742号


题    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丰卫祥
承办单位:国家民委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文化特色,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凝聚了各少数民族文化的历史结晶,体现了中华文明多样性,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资源。
    2009年起,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数亿元,在全国2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10年,国家民委印发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纲要(2011-2015年)》,提出了改善村寨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进民居保护与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大工作任务,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成效明显。
    但是,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合力仍需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涉及诸多部门,但是各部门在项目规划上缺乏协调,尚未形成特色村寨建设的强大合力。有的地方按一般村庄的简单模式实施民族村寨项目建设,民族村寨与普通村庄风格趋同。
    二、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滞后,特色村寨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断流失,村寨建设特色不够明显。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些村寨遭到人为破坏。有的地方为了发展工业,选择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搬迁。有的地方将许多少数民族村寨圈进了城市,使得这些少数民族村寨成为“城中村”,有的还被逐步拆除,村寨的民族风格、古风古貌、乡村特色荡然无存。
    四、自然性损毁与保护不力导致村寨破坏严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数散落在相对偏僻、贫穷落后的边远地区,容易遭受风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对传统村寨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对传统村寨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加剧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自然性损毁。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中华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对特色村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将之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传统文化知识普及;出台指导性文件,引导各项目实施主体部门从项目论证时就能充分考虑民族村寨发展的特殊性要求,确保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合理规划,典型示范引领。要因地制宜,对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的主要内容,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
    三、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部门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在项目、资金、技术、政策上保持高度的协同性,充分整合资源,实现各部门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要根据部门职能,着眼全局,着力部门联动,确保整体推进;要注重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合理运用;要把特色村寨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美丽乡村建设、民族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村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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