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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820号


题    目: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杨兴平,雷世银,刘建军
承办单位:发展改革委(主),农业部(会),财政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建设“耕地大粮仓”,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根本转变,是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部门多,项目管理、建设要求、投资标准等有所不同,在工作推进中,部分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不高、耕地地力提升不明显、与农业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整体效益不突出等问题。
    一是项目多头管理,不利于项目整体效益发挥。按照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多个部门实施的项目整合建设,但是这些项目分属不同部门,每个项目在投资区域、投资标准、建设进度、管理方式、验收程序等方面各不相同,不易将各类项目有效整合,并不能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建设,影响整体效益发挥。
    二是投资标准不统一,部分项目建设质量参差不齐。一方面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标准不统一,投资标准远低于实际建设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各类项目没有按照平原、丘陵、山区地形地貌差异实行差别化投资标准,导致部分项目难以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三是总体规划引领作用不强,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
    为此,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建立统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结合财政体制和预算改革,国家将各类高标准农田统一整合为一个建设项目,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办法,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不再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和实施。
    二是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投资大,不同区域的投资差异更大。建议在国家层面整合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不同区域将建设标准提高到1500—5000元/亩。
    三是加强与产业结合。把培肥地力和产业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基础,发展产业,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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