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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928号


题    目:关于加强康复护理人才培养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李学举
承办单位:民政部(主),卫生计生委(会),教育部(会),财政部(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
提案形式:界别提案
内    容: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4000多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我国还有2.6亿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上述群体对康复护理有着普遍需求,供需矛盾突出,亟待予以重视解决。2015年,中国残联进行了残疾人需求和服务状况实名制调查。结果显示,在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中,得到康复服务的比例不足30%。另有调查数据显示,老年人对家庭护理人员的需求超过60%。还有为数众多的重度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得不到规范的康复护理,这已不是个别现象。
    康复护理是康复医学的重要内容,是针对残疾人、失能老人和功能障碍者提供的专业化护理服务,强调在做好基础护理的同时,采取专门措施预防和控制由急、慢性疾病引起的残疾,最大限度地恢复、增强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康复专业人员在提供基础护理的同时,还要协助和指导患者了解掌握必要的知识,如功能训练,预防褥疮、呼吸道、泌尿系感染,以及预防肌肉萎缩、关节畸形等症状的发生;协助康复医师、治疗师开展残疾人和功能障碍者的功能评定、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协助和指导患者进行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同时,还要提供心理疏导等。
    近年来,我国公办、民办康复机构、养老机构快速发展,但康复人员招聘难、流动大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制约这些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瓶颈。有调查显示,我国民办老年服务机构内护理人员与老年人的比例为1:15到1:20,远低于1:4.5的国际标准。我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均拥有量不到发达国家的1/10。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需要养老护理人员200万人,但持证上岗人数只有5万人,不到4%。全国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所需要的康复护理人员也超过百万。
    因此,加快康复护理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康复护理服务的需求,已成为事关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为此,建议:
    一、高度重视康复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将此纳入国家“十三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由国家发改委、卫计委、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康复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明确康复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原则和措施。积极筹办康复大学,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才。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康复护理人才培养,构建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的多层次人才队伍,形成多元化培养格局。坚持实用导向,针对当前急迫需求,优先培养面向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在培养方式上,可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支持中等、高等康复护理职业教育。同时,加大政府投入,通过优先免除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引导青年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的康复护理专业,形成梯次培养,多快好省地培养专业人才。
    三、制定、完善配套管理政策,促进康复护理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明确上岗标准,实施资质管理。逐步形成新职种,规范提供健康监测、基础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康复护理服务。为保障康复护理人员工作队伍的稳定,解决好康复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避免人才流失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康复护理人员的津贴、职称晋升等扶持政策。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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