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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844号


题    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发展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杜时贵
承办单位:教育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是我国民生改善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较快,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没有体现出与经济水平相符的实力,与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加快,广大群众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均衡的矛盾日益凸显,亟待引起重视。
    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承担着为公共服务领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是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我国基础保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发展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将有效推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目前,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出刚性增长状态,对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服务、弱势群体服务等方面公共服务类专业人才提出了迫切的需要。此外,随着社会福利事业财政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社会政策的不断完善,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潜在需求逐步成为现实需要。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提供了直接动力。
    当前,我国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巨大,也存在一些问题:
    1.办学规模比较小。由于受行业的封闭性、行业发育不完全和薪酬竞争力弱等因素制约,教育资源介入较少,公共服务类高职学校对学生缺乏吸引力。以浙江为例,目前浙江省内只有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温州市民政局合作成立了二级学院温州民政管理学院。全省45所高等职业院校264个专业中,公共服务类专业仅4个,年招生规模不到1000人,只占0.88%。
    2.专业体系不完善。公共服务包含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和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其中许多行业、职业自身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这直接影响了该类专业的发育水平。受行业自身发展水平的限制,有的专业即使开设了也难以为继。
    3.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由于天然的非营利性,在受支持力度方面远远不如其他类高职教育。这导致相关院校在办学基础设施、实训条件、师资条件、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始终处于弱势,制约了其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为此,建议:
    1.加强政府和高职院校的合作。公共服务承担着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等重要任务。因此,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民政部门要主动联系所在区域的优质高职院校,共同建设民政学院及公共服务学院,对高职院校的公共服务类的专业建设工作予以支持指导,积极帮助高职院校争取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并予以专项的资金补助,扩大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办学规模。
    2.推动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合作。高职院校可围绕公共服务行业、企业所提供的需求信息设置专业,建立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的动态调整机制;联合行业、企业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并以此指导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公共服务类高职院校可与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直接将企业的先进设备、服务场所应用于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上岗操作、顶岗实习的机会,实现资源共享;行业与公共服务类高职院校可共同建立人才需求网络,实现“订单式”培养,在为企业降低人才引进成本的同时提高企业获取人才的效率。
    3.坚持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的基本特点是应用性。公共服务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服务领域,落实到每一项技术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公共服务发展需求量最大的是技术应用型人才。在公共服务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引入规范的职业技能标准。过去,常常忽视公共服务的职业技能,认为许多行业、职业(如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的工作较为简单,对专业技术的要求不高。因此,许多职业都没有或只有简单的职业技能标准。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一些最新技术和方法的应用,公共服务工作对于职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专业化和复杂化。职业技能标准的引入,对于造就一批理论素养高、技能精湛、业务熟练的从业人员至关重要。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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