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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766号


题    目:关于加快农村物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夏涛,余渐富,李卫华
承办单位:发展改革委(主),商务部(会),邮政局(会),交通运输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新时期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农村物流健康发展,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组织方式落后、服务水平较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政府多头管理,影响市场发展。农村物流发展涉及到交通、经贸、供销等多个相关部门,无统一的管理部门。由于各部门间政策缺乏协同,导致了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统一、物流网络体系分散,既浪费了资源,又严重阻碍了农村物流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育。
    二是市场主体小、散、弱。农村物流主体数量多、发展迅速,但规模小、层次低、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难以提升。
    三是物流成本偏高。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仍是以农户为单位,生产规模小,造成了农村物流运输不能形成规模。且因农产品季节性因素,造成货流不平衡,使物流运作组织难度增大,导致了农村物流投入成本高、盈利空间小。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在国家层面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协调有关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物流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将此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由各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二是统筹规划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重点依托工业园区、农产品集散地、客货运站场,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部门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乡、村三级网络构架,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等资源,按照客运站、交管站、农村物流点、邮政所、农资站等“多站合一”模式,改扩建成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促进资源整合与共同配送。
    三是培育农村物流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物流、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大型物流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络,促进大型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农业生产企业的合作,共同布局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
    四是加大政府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鉴于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政府应加大对枢纽型或公共服务型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或由政府投资建设,出租给物流企业等相关企业使用。
    五是加大农村物流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农村物流从业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特别是基层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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