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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412号


题    目:关于建立淘汰过剩产能后的新劳动力培育体系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徐晓兰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教育部(会),财政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将宝贵的资源要素从那些产能严重过剩的、增长空间有限的产业和“僵尸企业”中释放出来。“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的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新供给的创造和形成。李克强总理明确指示,要以壮士断腕之魄对“僵尸企业”、“绝对过剩产能”产业狠下刀子。目前,中央已经对一批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定了具体目标。可以预见,各地会为完成指标而痛下决心,企业“该关则关”,项目“该停则停”。但淘汰落后产能必将导致结构性就业人员增多,随之而来的结构性就业问题不容忽视。
    据中金预计,未来2至3年,若产能过剩最严重的行业——钢铁、煤炭开采、水泥、造船业、炼铝和平板玻璃减产30%,将造成裁员300万人。而由于技能单一,这些结构性就业人员将面临就业上的尴尬处境。结构性就业问题正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最为突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东南沿海地区的“民工荒”突出、全国范围的“技工荒”明显、大学生结构性就业问题凸显、工匠型人才严重不足。
    结构性就业问题的成因并不复杂,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技能单一落后,难以满足新要求。随着产业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高技能的劳动者需求逐渐增加,对低技能的劳动者需求逐渐减少。而结构性就业人员由于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内容相对固定,又缺乏有效的职业技能教育与培训,知识结构落后,技能单一,很难满足劳动力市场新的要求。
    二是工匠精神缺乏,难觅高端手艺人。当前,中国正在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这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而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匠精神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然而,在自动化大生产时代,结构性就业人员所扮演的角色更多的是“螺丝钉”,而不是“工匠”。这使得结构性就业人员缺少独特性,很容易被替代。
    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然而结构性就业人员们目前仍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结构性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优惠政策、创业创新信贷资金扶持政策,组织结构性就业人员参加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向第三产业和一些新业态转移就业、创业。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构筑新劳动力培育体系。要培养合格的结构性就业人员,就要避免当前职业培训及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的培养模式,而要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将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作为结构性就业人员培养体系通盘考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兴办继续学习及再教育机构,形成良好再就业氛围。
    二、按需调整教育资源的布局。一是要建立结构性就业人员数据库,有效掌握结构性就业人员的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二是要建立结构性就业人员需求数据库,促进职业教育同社会需求紧密对接,根据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资源投入,加强个性化教育与培训,使结构性就业人员即能提升原有技能又能掌握符合新产能要求的新技能。
    三、要建立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一是要注重师资的培养,从事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工作者必须与时俱进,需要经常性的更新知识和技能,以满足教学的需求。二是通过政策与资金的倾斜整合社会师资。面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公开聘请兼职教师,尤其是高等教育机构和知名企业。
    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培训。一是要大力实施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办学面向市场,并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结合的模式,提高学员的实操能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二是要积极开展职业培训。重点抓好三类培训:第一,做好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第二,做好结构性就业人员的技能就业培训,重点推行校企合作培训、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模式。第三,做好创业培训。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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