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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151号


题    目: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央宣传部(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法制办(会),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会),中央纪委(会)
提案形式:专委会提案
内    容:
    价值观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价值观的底线决定着人们行为的底线。我国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弘扬正气,提振民族精神,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核心价值观要真正成为民族精神和国民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应当承认,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落到实处、成为人们的自觉,这个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借鉴域外法治建设及国民素质和道德规范建设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相同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实质性作用的一条根本途径。我们建议,应当把如何在法治建设中切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来研究和贯彻落实。
    一、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
    任何立法都有价值判断和价值导向作用,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应当是我国立法的灵魂所在,并应充分体现在法律法规中,对法治建设起统领作用。
    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大部分已经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中得到了体现。但是,也有一些具体法律法规在这一点上反映得不明显、不清晰,以致有时在执行中,特别是在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情况下,与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不完全一致。因此,应当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并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以使法律法规为社会建立起“跳起来,够得着”的要求和导向,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提供支持。
    二、宪法和法律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划定明确的底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二字,强调的是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我国,人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现在亟需做的一项工作是,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这些底线确定下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实践中真正起到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
    不可能给24个字12组词都划出确切的底线。但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而言,这样的底线是可以划定的。在国家、政府层面,要体现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权力任性,督促执政者尽责,才能建立执政者与公民的和谐关系。在社会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许多要求,如忠诚国家,孝敬父母,邻里和睦等等,都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可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这些内容规定下来,对那些与传统美德完全悖谬的行为,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矫正。在个人层面,针对违反诚信等等现象,也都可以制定明确的惩治措施。
    三、把反腐败和整顿四风取得的成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力反腐,狠抓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拥护。在这过程中形成的丰富成果和经验,应当继续坚持下去。这里面,有不少内容不仅仅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涉及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和弘扬,涉及到执政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问题。作为提高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制度化水平的重要步骤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有必要把这些成果和经验用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党内规范的形式予以确定,形成持久可行的刚性制度。
    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法律法规的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也不仅仅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字不差地写进法律条文了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既要体现在立法过程中,也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实施中;既要在宪法和法律中得到充分延展,也要在政府和社会各项制度建设中得以充分反映。应当特别指出,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也包括社会建设的法治化。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进社会自治,融入各种职业守则、乡规民约的形成过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和追求的价值目标。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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