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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795号


题    目:关于构建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张全国
承办单位:农业部(主),教育部(会),财政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阶段面临的两大重要任务,实现两者的相互联动、互相促进,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解决“谁来务农”、“如何发展现代农业”等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下拨十几亿元资金,持续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我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目前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农民的就业观念错位,自主创业意识不足。有的农民比较恋家,没有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意向,思想观念封闭保守,小富即安思想比较严重;有的农民害怕困难,缺乏外出的思想准备,不敢到外面闯世界;有的农民缺乏市场意识,商品意识不强,缺少到外部世界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有的农民在就业上期望值偏高,对工作性质、收入、环境等要求偏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意愿不强。
    2、教育培训机制不畅。当前职业农民培训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各个政府部门和组织都参与了农民职业培训,但是各部门的培训自成体系,独立运作,导致培训资源分散,培训导向和内容设置没有能够紧密结合农业生产或者就业创业等实际需求,没有跟上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步伐,实际培训效果不佳。
    3、培训资金投入不足。政府对农民职业培训经费的支持非常有限。以焊工培训为例,每人学费1000多元,政府补贴才600元,农民还需要额外投入费用。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对职业农民培训也是尽量减少投入,降低费用。
    4、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诚信度低。承担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存在“公立”、“私立”之分,公立培训机构对市场不敏感,存在利用政策空隙骗取国家补助现象;而私立培训机构则过于追求利润,只负责招生,不负责介绍就业,使农民觉得受到欺骗,对职业培训产生抵触心理。
    为此,利用高等学校的人才和智力支持,调动社会机构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引擎运营社会化培训平台的积极性,通过政府向高校和社会机构购买优质专业服务,构建起政府、高校、社会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社会化平台,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部门负责宏观规划设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法规体系、运行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督导体系,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一是扩大并完善全国范围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将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二是参照其他技术性行业实施职业准入制度,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法规、政策、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建立职业农民的准入制度。
    二、高等学校负责提供智力支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农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大力发展高等农业教育,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接班人”。农业高校在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职业培训与劳务输出紧密衔接的“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机制,大力培育技能应用型的各级各类职业农民应当成为农业高校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应当支持农业高校与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合作,成立各种形式的农业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的“双学历制”,优化师资结构,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调整培养目标和方向,创新适合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教学模式,全力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社会机构负责运营培训平台,广泛引入互联网工具
    目前,依托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农技培训和推广服务模式需要将培训对象集中在基层培训点开展培训,不仅成本过高,而且不能很好地贯穿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互联网手机、电视等消费门槛低、大众普及型的信息产品,有着技术成熟、商品化程度高、便携性等特点,特别适合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政府应当指导和扶持互联网供应商和相关行业企业等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兴市场,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引擎,以互联网手机、电视等手段,积极构建社会运营平台,让农民低成本、方便快捷地获取优质培训资源,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经营等全过程的教育培训服务,从而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末梢堵塞”现象,畅通农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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