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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793号


题    目: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刘慕仁
承办单位:民政部(主),审计署(会),教育部(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财政部(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底,中国人口13.67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12亿,占总人口比例为15.5%;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亿,占比10.1%,其中有一半是空巢老人。从这几年开始,我国的老年人口将呈加速上升状态,并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然后由深度老龄化社会进入到超级老龄化社会。
    由于经济条件以及老年人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居家和社区养老将是我国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养老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为此,建议:十三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加快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要制定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社区养老基础设施示范工程,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场所。要建立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增长保障机制,要制定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确保新城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老城区养老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十三五”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
    二、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要制定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特别要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要按照公开、平等、规范的原则,降低社会力量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门槛。要通过税收、金融、水电使用、人员招录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培育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的品牌。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充实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确保养老服务人员福利待遇。
    三、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技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养老企业和机构采用标准先进的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养老服务项目。
    四、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居家社区养老。要求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内部体育设施和活动场地向老年人开放,要求公园和公共体育场馆要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引导慈善公益组织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资助和帮助。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志愿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物质和法律等方面的帮助。倡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参加养老志愿者活动。通过老年人协会组织老年群众开展自我教育、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定社会养老服务评估政策,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指导办法,强化对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群众受益。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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