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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955号


题    目:关于加快推进我国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革中央
承办单位:农业部(主),保监会(会),银监会(会),财政部(会),国土资源部(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提出要“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积极打造现代畜牧业”。发展具有“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特征的现代畜牧业,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肉蛋奶需求、保护和改善草原农牧区生态环境,而且对于推进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对于拓宽农牧民就业增收渠道、攻克牧区脱贫难题、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发展势头加快,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在标准化规模养殖、优质饲草料种植等多个方面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的已经具备示范效应,畜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但整体而言,我国畜牧业发展,不仅依然存在生产方式落后、经营粗放、配套体系不健全、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偏低(不足40%)、全产业链建设滞后、相关产业开发不足等问题,底子薄、盘子小、链子短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而且缺乏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的强力支撑,并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强和国际畜产品竞争加剧的双重挤压。尤其需要关注的是,草原牧区分布着7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3.6%(2014年全国数据),“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最艰巨的任务在草原牧区和草原的农牧民。因此,加快推进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既是繁重任务,更是迫切要求。
    为此,建议:
    一、转变观念,推动草原农业结构调整
    将加快发展草原现代畜牧业作为国家“十三五”期间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切入点,特别要注重立足“大农业”去引导树立粮食安全的新观念,加快推进“传统耕地农业系统”转向“粮草兼顾、重视草地农业”的结构调整,减轻“饲料安全”对“口粮安全”的压力。同时,把发展草原现代畜牧业与积极推进草原农牧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着眼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解决草原牧业、牧区和牧民问题。
    二、改革创新,破解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难题
    土地问题与金融问题,是制约草原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的主要瓶颈。建议积极稳妥推进以土地和草牧场经营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支持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允许农牧结合区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松耕地“非粮化”的限制,支持现代饲草料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开展金融保险改革创新,鼓励境内外金融保险机构设立畜牧专业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明确将土地和草牧场、“活畜”生物资产等作为抵押物,建立畜牧业贷款保险制度。支持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工商资本发展现代畜牧业。
    三、针对草原现代畜牧业关键领域,加强政策扶持
    推动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须做好环境保护、科技研发、人才培育、设施建设等多个关键领域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强化草原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责任,并在进一步提高存量涉农涉牧资金效益的基础上,由国家财政设立绿色畜牧业发展基金,支持循环农业设施建设、涉牧企业节能减排改造等项目。支持良种繁育、饲草料资源开发利用、健康养殖等农牧业科技研发,加强基层科技支农体系建设,允许有条件的牧区建立牧业大学和畜牧业职业技术院校,重点培养现代职业牧民。进一步加大对草原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节水灌溉等生产配套设施、公益性的重大工程、牧民定居点建设等。
    四、开展先行先试,建设国家级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
    建议按照建设农业经济生态区的做法,分别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等主要草原牧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的旗县,设立国家级草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在区内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先行先试,进行一些政策上的突破,如允许示范区结合实际,对国家现行农资补贴、保险补贴、良种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补贴政策进行灵活调整,开展以畜产品产出量、畜产品外销量为依据的财政补贴试点等。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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