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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16号


题    目: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林智敏
承办单位:体育总局(主),文化部(会),卫生计生委(会),发展改革委(会),教育部(会),财政部(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现状与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2年全国18岁以上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5.2%,糖尿病患病率为9.7%,患病率均呈上升趋势。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数约309万例,平均每分钟约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5人死于癌症;慢性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6.6%,其中心脑血管病、癌症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为主要死因,占总死亡人数的79.4%;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的《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大学生身体素质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各年龄段学生肥胖检出率持续上升。由于以上情况,社会医疗负担持续增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巨大压力。国内外研究表明,在运动健身中如果多投入1元钱,便可能在医疗中减少7~8元的投入。因此,加强全民健身工作,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对于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减轻社会医疗负担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全民健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但总的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健身意识不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高。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不到位,青少年儿童体育锻炼普遍不足。二是体育场地设施特别是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数量不多、功能不全。体育场馆利用率不高,体育服务业不够发达,特别是普通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平价”体育服务供给不足。三是群众性体育组织数量不多、活力不足、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够,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群众缺乏科学健身指导。四是适应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型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医疗、医保等方面的政策壁垒亟需破除。
    二、对策建议
    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要着重在解决“想健身、哪健身、能健身、会健身”四个问题和构建“大群体”工作格局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大力宣传引导,解决“想健身”问题
    深入宣传终身运动理念。通过广泛组织面向群众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教育活动,逐步纠正当前普遍存在的重医疗轻预防、重养生轻运动的传统观念。
    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设立全民健身奖项,鼓励健身行为。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措施,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游泳、球类、健身走、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马术、射箭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等传统运动项目。国务院已取消相关审批。
    加强重点人群体育工作。保证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青少年养成锻炼习惯、提高身体素质。在糖尿病患者等群体中开展全民健身试点工作,用运动处方、合理饮食处方部分代替药物治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辅助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健身设施,解决“哪健身”问题
    加快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网络。合理利用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多样化足球运动场地。
    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做好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加强政策扶持,解决“能健身”问题
    逐步破除全民健身政策壁垒。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中的作用。调整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探索和推广利用医保卡余额进行健身消费等做法。
    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供更加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的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相关产业。鼓励和扶持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发展。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
    (四)强化技术指导,解决“会健身”问题
    积极发展全民健身组织。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推动其向社会化、实体化、法治化方向发展。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
    大力培养全民健身人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构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
    推进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设备创新,把健身功能与健康监测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的可穿戴运动设备。加快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运动康复等机构。
    (五)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大群体”格局
    创新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建设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建立由体育、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教育、文化、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积极探索在全运会及大型运动会举办地推进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完善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及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
    建立健全资金筹集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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