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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32号


题    目:关于以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承办单位:旅游局(主),文化部(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宝贵结晶和财富,同时也是优质的旅游资源。以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现传统乡土文化在当代文化环境中的复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生存的土壤,使其功能得以延续,生命力得以加强,可谓相辅相成、同生共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对接中存在的问题
    1.保护力度不够。现有的社会发展状况还无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达成共识。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政策,但是没有与市场对接产生新的经济效益,非遗传承人还是难以维持生计。一些地方政府把申遗成功视为政绩工程,缺乏长期保护传承和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很多非遗的保护传承仍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情况堪忧。
    2.开发利用不足。很多地方非遗保护还停留在摸底、申报和审批等基础性工作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存在很大差距。
    3.与市场经济对接不够。由于缺乏与市场对接的专业营销平台,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与市场经济相衔接,无法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促进旅游提档升级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一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加强民间艺术的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设立再教育基地,对非遗传承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举办各种形式、各个层次、各类专业的进修班和高级研修班,使行业内广大从业者通过继续教育,提高素质,跟进潮流,促进创新,推动进步。三是加大挖掘整理力度。将村头田边的文化遗存纳入生产性保护的范畴,同时对传统人居文化、农耕文化和山水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进行挖掘和弘扬,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浓厚乡土色彩和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四是发挥社会民间团体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资金上适当予以支持,将一些非遗项目以市场招投标的方式交于有能力的民间团体来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旅游中的非遗文化特质。一是借助世界“非遗保护日”等契机,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任务和作用,让非遗资源走近大众,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二是借助媒体加强非遗旅游宣传。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加大非遗项目的推介。
    3.提升非遗品质,走“开发中保护”之路。根据社会发展和大众审美需求,对非遗不断进行适应性调试、创新、完善。
    4.加大市场营销策略研究,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效益。一是可以与民族传统节日相结合。一些地方的传统节日历史悠久、内涵丰富、传统习俗完整、地域特色鲜明,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可加强传统节日旅游线路推广力度,让游客更多地参与和体验乡土风俗,感受传统节日氛围。二是与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相结合。三是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相结合。四是鼓励将非遗元素引入旅游工艺品设计,积极开发非遗旅游工艺品。五是与当地旅游景区的开发相结合,延伸旅游的产业链,更大程度地满足游客的消费需求。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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