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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协农业界别建言综合化解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要能够“进入”“住入”“融入”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2-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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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冬)四川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刘宇代表农业界别作大会发言时建言,四川作为人口大省、农民工大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综合解决农民工问题,切实化解农民工市民身份边缘化对全国统筹推进“四个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就政府和社会而言,关键在于解决好“进入”、“住入”和“融入”问题。

所谓“进入”,即全面改革户籍制度,让更多农民工“进入”城市。当前四川省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严重不对称,分别为45.7%、30%,这充分说明农民工身在城市但并未“进入”城市,是城市的边缘人。刘宇建议指出,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农民工入城自愿;要剥离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社会福利功能,实现城乡户籍功能平等;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这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首要条件。”

所谓“住入”,即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让农民工真正“住入”城市。刘宇认为,这是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供需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必然选择。在具体实践中,应考虑为农民工在城市购房提供政策扶持和政府补助,使农民工成为消化商品房库存的重要群体;应考虑把农民工全面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畴,将农民工列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对象;应考虑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农民工提供性价比高的租赁房源。

所谓“融入”,即实行公共服务全覆盖,让农民工全面“融入”城市。刘宇认为,核心在于四个方面的“平等”。实现城市居住人口教育平等,使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同城、同校、同待遇”;实现城市居住人口医疗平等,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城镇医保体系;实现城市居住人口就业平等,确保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一样就业机会平等、同工同酬;实现城市居住人口社会保障平等,建立符合农民工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享受与城镇人口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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