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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委员期待提案信息化
提案应可检索可查重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2-23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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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提案委员会要建立提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参照北京、山东等地对提案进行数据筛查管理,如山东省今年刚出台的《提案抄袭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凡是重复抄袭一律退回。”在河南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小组讨论上,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实现提案信息化,使委员提案可检索、可查重,严把提案质量关。

2015年河南省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816件,审查立案630件,逐渐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过渡。陈志民委员认为,“提案首先是‘提’,这是委员履职的责任心;而后是‘案’,这是委员能力的展现,真正用心下功夫的提案看起来都不一样,真管用!”张德轩委员则表示,提案还是要重视数量,提高质量,重在行动,重在落实,重在提升。

对此,周克俊委员现身说法,“希望政协能多组织委员参加调研活动,引导委员进行调查研究,这样才能写出有分量的提案。”

“在写好提案的同时,社情民意也是发挥委员作用的重要途径,并能与提案相互转化。”参与讨论的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说,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社情民意工作还是政协工作的短板,很多县市在这方面甚至是“光头”,“社情民意信息是专报,要一事一议,以小见大,越具体越好,千百字左右,一针见血地针对某一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只要提得好就会得到批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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