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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百姓一本“明白账”
——全国政协委员献策政务公开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2-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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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务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直以来是党派中央和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重点,今天我们特编发一组围绕这一主题的文章,希望对推动政务公开有所裨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切实实行首问负责制,是把政府为群众服务落到实处的关键一环。首问负责制虽然最初发端于一些从事服务行业的企业,它被引入进政府建设,反映了当代公共管理理念的进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势。

所以,有必要在整个政府系统全面、统一地推行首问负责制,并对首问负责制作出明确的、可操作的规范。所谓全面,就是要求首问负责制覆盖各级政府,没有遗漏,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所谓统一,就是在业务相对独立的政府部门继续保留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基础上,政府本身必须设立一个总的窗口,统一对外,首问负责。建议把首问负责制作为改善执政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工程,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硬性举措来全面展开。

在整个政府系统推行首问负责制,应该着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建立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引导台,政府各部门的窗口应无一例外地统合在一起,让找政府办事的群众一进大厅,就能把要办的事交出去,在规定的期限内等待结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一律在后台进行处理。

二、条件暂不具备的地方,也应建立政务接待室,承接群众的事务。建立相应的后台处理机制,承接之后的业务该由哪个部门主管,应在后台进行分拣,而不应再让老百姓在政府的大楼里跑上跑下,甚至在大楼之间跑来跑去。

三、各地党组织都应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配合,加大建立党员责任制、党员服务承诺制的探索,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首问负责制中的作用。

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平台已陆续建立起来,已经足以支撑起部门之间政务沟通的平台。这些平台不应只是用来规范内部管理、减轻公务人员负担,而应当成为传递民众诉求、便民服务的有效手段。应鼓励各地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对网上办事、利用互联网加强群众与政府的沟通和联系上进行探索。

五、适时制定行政法规,对首问负责制从禁止性用语到免责进行严格的规范。建立政务服务考评机制,特别是要把对政府服务质量的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他们的评价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茜: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法律体系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必须统一谋划、部署、推进。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不仅要立法开放,更要立法保障信息安全。虽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但仅明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但未对是否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做明确界定。我国仅有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仅是一部行政法规,仅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规定,还远远达不到信息资源开放的作用。

为此建议:

一、建议国家加快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法》,在保证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应采用“以开放为原则、以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内容和边界,明确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管理主体、开放主体及其权责。具体包括:各级政务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将履行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采集到的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开展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再利用。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法律体系,加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范围和力度,建议对《保密法》、《档案法》也做适当修订。

二、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及再利用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开放范围和再利用范围,限制涉及儿童的信息资源的开放程度,切实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三、建议在修改《民法通则》或制定《民商法典》时对商业秘密做出明确规定,严格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将其和应开放的公共信息区分开来,既要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又要最大程度地保证信息开放,以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数据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等有形资源具有同等重要作用。而政府作为最大的公共数据拥有者,除了自身要充分利用、共享数据资源外,更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数据资源的开放,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通过推动整个社会对政府数据的开发利用,以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主动把握和应对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当前政府数据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部门对数据资源的独占性严重。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数据资源开发以政府为主,投入由政府资助,资源为政府服务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使得数据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从长远看,大量的数据资源如果不能从政府手中及时转移到市场上,国内的数据开发、数据应用、数据咨询市场则很难健康发展,发展信息经济可能变为一句空话。

2.数据资源共享性较差。体现在:资源共享意识落后,有些政府部门认为拥有的信息资源越多,权力就越大,不愿数据资源的共享;部门各自开发自己的网上信息服务系统,许多信息产品重复、不足与闲置并存,造成数据资源的不能有效利用和严重浪费,更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和效益;数据公开与保密的界限不明,尽管一些部门利用网络手段,对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通过网络利用政府数据资源的态势,网上可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较少。

3.政府数据资源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各地、各部门标准不一、缺乏有效整合,形成了一个个“数据孤岛”,致使丰富的数据资源难以得到共享;缺乏统一常设的管理协调机构,导致对政府数据资源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协调,不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目标;数据的收集、加工、存储、利用的规范性差,数据资源管理处于相对随意的状况。

二、建议:

1.明确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的范围。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法律法规,按照负面清单的原则,实现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数据尽量全都向社会开放,提高政府数据的透明度和利用率。

2.加强政府数据资源的平台建设。启动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建设“政府数据服务网”。在这个网上,市民应该可以下载数据产品、数据应用,涵盖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行政管理等几大领域。

3.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数据资源的供应工作。首先要划清公益与商用数据资源的界限。对于非营利性的公益数据资源,如科技、气象、地理、教育、保健等数据资源,政府要认真做好开发和供给工作。其次,对于商用数据资源,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培育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增值服务。

4.强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政府数据开放的实现是政府与公众互动的结果。因此,要在全社会层面加强对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宣传,使公众了解这项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中,主动申请公开数据,广泛参与到政府数据开放决策、评判和监督中来,不断提高政府数据的供给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委多央娜姆: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审管分离的体制机制,建议在继续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分部门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将各部门审批服务机构和事项进行梳理整合,整体入驻、规范审批、全程监管、透明运行。

一、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必要性:

1.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冤枉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保证审批公开、公正、透明运行,从而降低审批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3.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切实改变当前普遍存在的“重审批、弱监管”及“以审代管”现象。没有暗箱操作的审批利益诱惑,各部门精力可专注于规划制定和事中监管、事后问责,不管市场可管之事,只负政府该负之责。

二、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可行性:

1.地方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多年,审批监管和平台管理已有成熟经验。目前,均有成熟的审批监管和平台运行经验,为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建立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2.国家部委政务服务大厅启动实施,事项集中和统一办理只欠“临门一脚”。目前,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大厅)设立工作正抓紧部署实施,即将全面落实。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窗口(大厅),整合相关司局审批职能,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审批授权,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的关键步骤,下一步整体入驻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不外乎“临门一脚”、水到渠成之事;

3.国家层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尚有潜力可挖。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有助于理顺行政审批各方关系,实现审批流程的扁平化和事项办理的规范化。

三、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既有必要性,也具可行性。为此建议:

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积极争取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管理,各部委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职能相对集中并规范入驻到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集中、人员到位、审批授权,实现行政审批规范高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0条“干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新华社记者梳理了其中的10条“干货”。

【大目标】

到2020年,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

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

【主官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探索互联网+政务】

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

【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纳入考核】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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