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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全国政协委员献策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中国行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11-3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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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天,气候变化巴黎会议将正式召开,来自全球的140多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将出席会议,共商全球气候治理。这次大会将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新的规划,也将为国际社会谋求绿色低碳发展指明大方向。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也是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中国已承诺使二氧化碳排放到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将降低碳强度——使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愿意继续承担同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今天我们编发的这组文章,从再生能源利用、碳排放配额、气候变化与人体健康等多个角度选取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行动开展建言献策的成果。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商业大学图书馆馆长苑春鸣:在“十三五”规划中从顶层约束“碳排放配额”

 

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

上述情况表明:在“新常态”发展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需要进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变革,我们必须在碳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形成实打实的宏观政策约束和微观运行机制。为此,提出建议:在“十三五”规划制定中,把“碳排放配额”指标作为前置约束条件,以此作为实质性推进2030年碳峰值承诺的宏观切入点。

一、根据“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承诺,倒推估算出“十三五”规划期间及各年度允许的“碳排放配额”。以此作为“十三五”规划各项发展指标制定的前提。

二、以碳排放配额总量为主要指标,同时综合考虑能耗降低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国土资源利用红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红线、城乡居民宜居环境质量红线等,形成全国的“生态红线”体系,以此作为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前置性约束,进而对经济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土地使用规模等制定中长期规划,强化中长期规划必须长期坚持执行的严肃性。短期内经济发展目标与碳排放配额难以完全匹配的,也应提出相应的改善时间表。

三、根据倒推估算出的“十三五”规划期间及各年度允许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各省市自治区及各部门的“碳排放配额”。明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在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中,对所涉及的经济指标、经济政策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的事前评估,主动将增长率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调整到碳排放配额以及生态红线许可的范围内,并在此约束下确立产业结构调整及空间布局等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擎天信息科技集团董事长辛颖梅:建立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倒逼机制

 

2014年11月12日,中国政府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首次正式提出2030年左右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有望达到峰值,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到20%左右。从数值上看对中国来说仍是巨大挑战。为此,建议尽快建立碳排放倒逼机制。

建立持续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建议各地方政府建立温室气体相关数据的统计制度,并利用信息化等手段逐步形成持续稳定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

确定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目标。建议各省区在摸清碳家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特点,确定各自的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目标。

优化温室气体排放的存量。建议各省份、各城市在摸清碳家底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行业先进值,确定各行业的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并利用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逐步优化各省份、各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存量,以为城市主导产业的发展留有增长空间。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量。建议各省份、各城市提高企业、项目的准入门槛,结合行业先进值,对新增的、改扩建项目及新增企业进行碳排放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

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考核体系。结合各省份、各城市的温室气体碳排放清单,可确立能源消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考核体系,利于碳峰值目标实现进度的时间掌控,有利于碳峰值目标实现工作的落地。

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调控温室气体的排放。各省份、各城市结合目前碳交易试点城市的交易市场及正在建立的国家碳交易市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的落实,开发CCER、碳汇项目,并结合其他碳金融手段,调控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河君:建立“绿碳银行”活跃我国碳市场

 

我国碳市场已初步形成,但活跃度有限。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与规划,并建立起了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湖北为试点的中国碳交易市场,但目前配套制度建设不尽完善,市场交易主要集中在排放监管企业间(控排企业),以刚性需求为主,个人与机构参与者活跃度有限。

在国家政策鼓励下,我国新能源应用特别是国内光伏市场快速发展,以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农村户用沼气、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终端利用方式和利用量逐年扩大,这些碳减排量的闲置,于国于民都是一个巨大的浪费。

因此,模拟银行运营模式,针对新能源家庭用户建立“绿碳银行”,对培育和活跃我国碳交易市场意义重大。第一,无论数额大小,每年都能获得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收益,是对新能源家庭用户清洁生活方式与减排贡献的荣誉肯定;第二,鼓励大基数的CCER持有者参与到碳市场交易,将大大提高市场活跃度;第三,有利于缓解全国碳市场开启后CCER供不应求的局面。

主要建议:国家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家庭用户的CCER备案规程,简化备案程序,减免相关税费;国家制定准入和监管标准,鼓励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备案规程建立“绿碳银行”,吸引新能源家庭用户向“国家统一自愿减排登记簿”登记,并作为市场主体进行碳交易;国家核定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标准收益,由新能源家庭用户在“绿碳银行”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每年实际发电量、用气量及相关凭据,申请和被核查后获得收益。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群健康

 

自2008年始,我国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启动了“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与适应机制研究”项目。由于诸多因素,应对与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气候变化和人群健康风险系统评估。二是缺乏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保护人群健康的总体规划和系统部署。三是各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尚缺乏协调性。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气候变化和人群健康风险系统评估。建立完善气候变化和人群健康风险评估体系,重点明确与气候相关的敏感性疾病及特征以及对我国人群造成的疾病负担;绘制国家气候健康风险地图;开展相应政策措施评估,完善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群健康的适应策略、政策和措施。

二是完善各项机制,加强总体规划,调动各方力量。建立气候健康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及时发布极端天气事件健康风险及建议;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群健康行动。通多种媒体宣传相关知识和政策措施;组织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对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的认知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加强对政策和行动的健康效益评估,提升政策综合效能,引导社会参与。切实采取健康效益更强、社会协调度和群众响应度更高的策略、政策和行动。完善极端天气下的人群防护功能。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原副主委高美琴:加强生物质资源转化及技术研发

 

大力发展清洁、安全、可再生能源是当前刻不容缓的要务之一。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以及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开发利用生物质资源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我国目前生物质资源转化的技术研发,综合开发成本仍然较高,且核心设计、工艺、材料和系统集成等技术还比较缺乏,且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

为此建议:加强立法、规划与财税扶持,加强能源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生物质资源发展应进行全面整体的规划,集中支持生物质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领域。

重视人才培养,加强舆论导向。加强生物质可再生能源领域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此外,建议通过宣传增强公众意识与社会影响力,形成有利于生物质能发展与推广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与人文环境。

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优化补贴方案。可借鉴国外“全产业链”生物质能开发模式,由政府鼓励相关企业消化利用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在内的各类废弃物,引导各类资源投入并保障产业有效运行,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出售生物质能产品。其次,搭建“政研企”合作平台,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多元融合机制与“政府引导、科研支撑、企业运营”的合作模式。

此外,还应通过发改委和电力公司协商补贴预付机制。借力国际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公开化

 

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持续利用,对于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可再生能源需要在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下才能得以良好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却存在着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公开化,保障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建议:

一、预估年电力需求,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提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提请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监管。提请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三、定期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情况。提请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

四、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提请财政部对于向其申请有关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金额、发放计划、流程安排等事项的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回复。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遥感地球所研究员顾行发:建立我国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及其全球传播新机制

 

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是国际科学界为迎接全球性环境问题的挑战而开展的由各国科学家共同合作的重大科学研究新举措。近年来,全球变化科学正逐步形成一门世界前沿科学,不仅是各国科学家关心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政府首脑甚至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

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能否在这些一系列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相关重大决策中采用中国科学家完成的数据成为中国对这些国际计划和全球决策影响力的关键之一。目前,我国的科学家完成的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成果纳入到上述国际计划中很少,对影响世界的数据成果更是微乎其微。要在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相关决策中采纳中国数据需要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其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其二是数据质量能够达到同领域认可的国际标准。

为此,建议加强国家顶层规划,建立相应的创新驱动机制。加强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资源统筹,由国家部门牵头,做好科学分析论证,建立我国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和全球传播创新驱动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国对相关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相关重大决策的水平和影响力。

成立联合协调工作组,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实施。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面比较广,因此,需要相关方协调共进。建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在出版准入方面做出政策和实施部署;国家标准局就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做出国家标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和国家科技部将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和共享纳入全球变化科学研究计划并做出相关部署;中国科学院在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及其全球传播做出率先行动部署;中国科协和外交部就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在国际大科学计划和联合国相关计划中的传播做出相关政策和部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行动积极成效显著

 

多年来,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经济发展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对气候变化问题高度重视,付出积极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在国际社会树起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在组织机构上,中国早在1990年就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2007年,成立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随后的2008年,国家发改委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司,其他相关部门也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外工作。

在法规政策方面,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8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3年《国家适应气候发展战略》,都是在国家层面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政策宣示,系统而清晰地阐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重点领域以及相关政策。同时,一批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规划和法律条文也相继出台,《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承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向国际社会作出承诺。今年6月,中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提交《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这一文件确定了中国2020年和2030年的行动目标: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左右;2030年,这两个数值要分别达到60%-65%及20%左右,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中国的积极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自2005年以来,中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左右,清洁能源总投资占比世界第一。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201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9.9%,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8%,相当于减少34.59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此外,中国还加强气候变化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与此同时,中国还积极参加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合作。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说,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取得很好的进展,主要有几个数据:截止到201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1%,比2010年累计下降了15.8%。“十二五”规划要求下降17%,现在看这个目标已经完成了。

解振华指出,“十二五”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2%,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十二五”规划要求达到11.4%,完成目标也没有问题,这是能源结构再优化。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21.88亿立方米,原来对外宣布的承诺目标是15亿立方米。低碳省市、园区、社区的试点工作现在正在有序开展,7个碳排放交易试点也全部实现了上线交易,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逐步在加强。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在显著提升,应该说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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