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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为政协履职工作再增制度层面有力保障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11-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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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毛丽萍见习记者焦阳)11月5日,中共湖北省荆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切实做好和推动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会议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充分肯定和提出了市政协在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彰显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自2011年荆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荆州市各级党委把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政治上真切关心、组织上充分保证、工作上大力支持,认真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此次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为市政协履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市政协主席雷中喜表示。

《决定》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荆州市政协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如: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原则、地位和作用;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健全政协履职与党政工作的衔接机制;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作用。

《决定》规定,要加强党委、政府工作运行机制与政协协商机制的有效对接,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党政决策程序,作为重要程序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要健全党政领导与政协领导“双向”参会机制,健全政协委员履职保障机制,健全政协协商议政成果督办落实机制。

同时,《决定》提出,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要重点加强四大能力建设,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合作共事能力建设,加强政协组织能力建设,加强政协队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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