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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脱贫,我为西部鼓与呼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11-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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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同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一目标的提出让我们这些来自西部地区的常委、委员倍感振奋,同时也感觉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6日下午全国政协常委会小组讨论会上,来自民建、民族、宗教界别的常委、委员们热议全面脱贫的话题,情真意切的话语中饱含着来自西部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热切期望。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这意味着从2014年统计以来到2020年的六年时间,每年要减贫1170万,任务非常繁重艰巨。”来自陕西的李冬玉常委提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必须在“十三五”期间改变很多现有制度,真正实现阶层上升途径通畅、地区间人口自由流动和社会保障全面兜底。“只有困难地区群众拥有了创富的渠道,消除了因保障不到位带来的顾虑,才能够真正算实现全面脱贫。”

阿什老轨常委表示,“十三五”规划的5年正值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发展目标的关键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在贫困地区如何与发达地区一起步入小康,同时还要注重少数民族地区、连片贫困地区发展的质量效益问题。

阿什老轨提出,社会资本的引入对于实现全面脱贫意义重大,要注重深化资本项目对接,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

“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西部、难点在农村;西部农村要发展,核心在资金,关键在金融。”来自贵州的黄康生常委提出,国家应当在“十三五”时期着重制定扶持西部地区发展的特殊金融政策,根除目前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现象,“全面脱贫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必须能够有参与扶贫的热情,才能切实帮助西部地区摆脱贫困面貌。”

黄康生建议,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认可的企业优先受理、审批、发放贷款。“商业银行总部应当对西部地区所需建设资金放开存贷比例关系、规模等限制,在国家统一的存款准备金率基础上再降5个百分点,向西部地区制定特色优惠贷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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