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工作动态

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分类分步推进
大连市政协“打包”办理提案促国企改革提速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9-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讯(见习记者孟雪莹记者吕东浩)“大连市民营经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三足鼎立,各有优势,具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良好基础和条件。”近日,大连市政协在组织委员深入企业实地视察的基础上,与市国资委和企业负责人一道,就国企改革相关提案开展集中办理协商。

 

今年大连市国资委承办的4件政协提案,聚焦国企改革提出建议。民盟大连市委在《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深化我市国企改革》的提案中指出,大连市国企改革取得长足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两权不分、政企不分、社企不分、党企不分的“四不分离”问题,突出表现为“内部治理外部化、外部治理内部化”,严重阻碍了国企改革的进程,为此提出了对国有企业应按功能分类、“母子并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双轨制”放权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建议。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社会资本的优势互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但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和困惑。”针对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国企“不愿混合”、民企“不敢混合”、有些政策“不准混合”、缺少依据“难以混合”的现象,陈文卿委员通过提案呼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法则;转变政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职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监管产权交易市场,营造公平的产权市场环境。

 

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围绕破解国企改革难题提出的相关建议,引起提案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大连市国资委在提案答复中表示,目前《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实施,明确了该市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到2020年的主要任务目标,提出了分类分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路:对支柱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条件成熟的可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于一般竞争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对投融资服务平台、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等功能类企业,主要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对于交通、水务等公益类企业,一般采取国有独资形式,条件成熟的可吸纳社会资本;对于低效资产范围的企业,原则上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在此过程中,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整体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