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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杰常委的发言:
为民族复兴奠定心灵秩序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8-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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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就是扬善与止恶。如果说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是扬善之举,法治正是止恶之途。

 

从民族复兴大业的角度看,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下的核心使命是为今天的华人赋予心灵秩序。如果没有人心的秩序感,人心的归属感、安定感和满足感也无从谈起。

 

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社会和个体三大层面。从人心秩序的角度看,最重要的价值观是爱国与法治。因为爱国与法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线。社会层面的公正、平等与自由的实现,有赖于法治的实行;个体层面的道德自律和社会层面的合理运行,则有赖于国家持续稳定这一前提。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是人心秩序的传统根基。在传统中国,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体制、以家国同构为基础的教化体系、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民族精神三位一体,保持了中华文明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在现代中国,民族复兴始终是海内外华人的共同心愿,爱国强国始终是超越各派主张的最大公约数。

 

从个体的生活保障与心灵安定而言,国家稳定十分重要。强大的国家力量正是在风险社会中安定人心秩序的压舱石。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国家是培育和践行的主导力量。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华民族的教化体系一直依赖于国家、社会、家庭三个层面。中华民族的爱国传统始终根基于家庭人情基础之上。所以,应当在个体与国家两极之间格外重视家庭的作用,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贯通家国,移孝为忠,传家爱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到落地平台。

 

除了爱国之外,法治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就是扬善与止恶。如果说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是扬善之举,法治正是止恶之途。对于扬善之举,国家应当以荣誉为酬报;而对于作恶之行,国家必以法治为规矩。唯有扬善与止恶并行,才是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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