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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协传达学习《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会协商善议政上下足功夫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8-05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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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连日来,重庆、广州、武汉等地政协陆续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地政协强调,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实质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在会协商、善议政上下足功夫。

 

7月23日,重庆市政协举办区县政协主席研究班,深入学习《实施意见》。来自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等区县政协主席,围绕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和政协工作的新发展,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提出,协商民主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政协的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新课题和不断实践的新使命。从事政协工作就要做到“懂政协”,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理解到位、认清使命;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发展必须做到“会协商”,既要具有协商意识,乐于协商,同时也要提高协商能力,使协商有质量、有成效;提高履职工作水平必须做到“善议政”,切实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各区县政协要努力在“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上下足功夫,在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上贡献力量,为丰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8月3日,广州市政协举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会,市政协机关及各区政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协主席苏志佳强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建章立制,规范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实质性问题。广州市政协要以《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为基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意见》、《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步伐。强化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重点完善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协商形式、细化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衔接机制;探索创新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问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市、区两级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就发挥好人民政协的渠道作用、提高政协协商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协商能力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质量较高成果,探索政协履职不断取得新成绩。

 

8月3日,武汉市政协召开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围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座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区政协就开展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深化市区政协系统联动等方面的好成果、新经验、深体会进行交流,对发展协商民主、履行政协职能、加强市区政协系统联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协主席吴超提出,市区政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始终坚持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着力推进协商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

 

(黄典林仪揭春雁李志洁毛丽萍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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