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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务实高效
市委派出“协商大单”政协各方“联合作战”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7-16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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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乌云斯琴)“市政协针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送达市人大常委会后,相关专门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对《条例(草案)》中的61条内容进行了83处修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后,全文共27条,吸收或部分吸收政协委员意见的条文有21条,约占法规条文总数的78%。《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中,有11条16处内容根据委员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在15日召开的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发言时说,近几年北京市政协紧紧围绕事关首都改革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协商,推动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使政协的立法协商取得实效。

在北京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支持下,北京市政协自2013年至今,接到市委委派的“协商大单”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市政协积极组织委员围绕这些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开展立法协商的同时,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拓展了领域、积累了经验。

“立法协商要在中共北京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要政府规章需要在市政协协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或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提出书面请示,由市委布置给市政协党组落实,或由市委直接要求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立法协商。”吉林介绍说,为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北京市委办公厅于2014年12月印发《关于在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协立法协商的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市政协随即研究制定了《立法协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基本原则、参与范围、工作程序,使政协的立法协商有了制度保障。

而为了完成市委交办的立法协商任务,市政协积极发挥各党派、各界别的组织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进行联合“作战”。据吉林介绍,在围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的立法协商中,参加座谈和反馈意见的委员达744人,占委员总数近98%。针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协商中,有236位委员直接参加协商座谈会,有492位委员通过书面、网络平台、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协商,共提出1200多条意见建议。在参与立法协商过程中,委员们认真学习立法常识、相关法律,实现了参与立法与认真学法、带头守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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