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台联会长郑广台:
协调区域立法和环境治理规划形成区域联防联控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04-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现阶段的大气污染都包括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的特征。研究表明,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全年的PM2.5来源中,区域传输贡献占28%至36%。调研发现,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域内中心城市和周边区域的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一;二是区域内中心城市和周边区域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不统一,治理措施不一致。

从重视区域协同角度,对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提以下两点建议:

一、统一区域执法力度。近年来,针对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各地纷纷开展地方立法加大处罚力度。京津冀区域包含的行政区划很多,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同一大气污染行为,可能在各地处罚的力度不一样,而大气污染是互相影响的。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能协调区域内的立法,基本实现基层执法标准和处罚力度相对统一。

二、协调区域环境治理。当前京津冀区域内确实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某些领域可能还有很大的梯次落差,因此在大气治理中协同配合就显得更加重要,如果不能做到联手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统一淘汰落后产能;统一清洁能源供应指标;联合进行强化工业企业整治,减少工业源污染排放;统一整治高污染锅炉,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协同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区域内很容易陷入“你污染,我治理”的怪圈中。因此,建议区域内各地要强化管理,同步区域环境治理,要建立统一的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节能环保机制,在治理汽车尾气污染方面,建议区域内统一车辆限行和油品供应标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