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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39号


案    由:关于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提案
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财政部(会)
提 案 人:周春玲
主 题 词:城乡建设,社会管理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管理,包括市政、供水、公交、园林、环卫等设施方面的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升,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4年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78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4.77%。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必然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对此,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方便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同时,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有的由于使用不规范、部分人公共素养缺失、人为破坏等,使大量的公园、绿地、路灯、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遭受严重损毁,令人心痛不已。有的虽然安装了相关设施,但由于疏于管理维护,使一些诸如消防等设施好看不中用,在发生火灾时,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有的甚至因为非法占用消防逃生通道,加重了火灾带来的上网,教训极其深刻惨痛。有的重建设、轻管理,一些诸如阅报栏没有报纸,公交车站没站牌,公共卫生间上锁等现象,让便民公共设施或形同虚设,或利用效率低下,盲道、无障碍设施等公益设施被挤占挪用现象屡有发生。散落的电线,无盖的窨井,一旦发生事故,因涉及产权单位众多,当事人往往投诉维权无门,进而导致群众对政府抱有怨言。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管理部门衔接、沟通不够,建设与管理脱节,导致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困难。一些通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不同步,重复挖掘破道现象严重,群众意见很大。还有的投资巨大,宽阔的场地、一流的设施、标志性的外观,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景观,但群众知晓率、设施使用率不高,却饱受诟病,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一方面,的确是因为部分人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不高、社会公德感缺失造成的,但更重要的一方面,反映出了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着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有利于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就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该管的要管到位。城市公共设施是城市整体发展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把思想认识从“加快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转移到“更加注重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发挥其最大作用和效能”上来。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科学研究、统筹规划、履行职责,在规划上,要科学确定公共设施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整合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全力打造功能结构合理、区域分布均衡的城市公共设施网络。在管理体制机制上,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严格落实具体法人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各行业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出现各自为战、浪费资金、重复建设、反复破道等现象,全面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
    二、该放的要放出去。西方国家在城市管理上各有不同,英国将原来由公共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公共建设及营运委托给民间来做,政府变成公共服务购入者的角色。美国认为市场能解决的问题政府绝不干预,政府的作用是宏观规划控制与查漏补缺,总体上英美两国是该放手时就放手。我们应该借鉴这个经验,创新管理方式,放开市场准入,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设施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以此提高公共设施投资效益,实现公共设施使用效能的最大化,造福百姓。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又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仅靠市场调节,难以保证大多数人利益,政府要对经营性公共设施加以引导,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积极扶植,利用政策和法律的手段,保证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落实,推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提档升级。
    三、该严的要严起来。城市公共设施再牢靠,后期管理维护做得再好,如果人为损坏行为经常发生,公共设施仍难发挥应有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城市公共设施保护管理与处罚相关规定,采取宣传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故意损毁、破坏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人进行适当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要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大力倡导形成维护公共设施,关爱公共设施的良好社会风气,传递文明正能量。要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增加监控设备、组织日常巡逻检查、开展志愿活动等方式,及时制止和劝导损坏城市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让城市公共设施能够最大限度地服务社会公众,为群众创造更加舒适、安全、美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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