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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818号


案    由:关于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
提 案 人:王美华
主 题 词:城乡建设,建筑工程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14年3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2014-2020年)》划当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以建筑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2014年7月住建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对于建筑产业现代化,目前我国没有量化、客观、实际的评价理论和方法,也不利于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因此,构建一套较为系统、完整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衡量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水平,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筑产业具有复杂性。由于建筑产业是具有投资大、价值高、影响面广、活动过程长、关联产业多、市场需求大、对经济发展拉动力强的特点,而且建筑产业化涉及到许多相关问题,包括社会、经济等方面。所以,要准确地反映这个复杂系统的运作状况,就必须分离出其多种影响因素,通过建立不同方面的评价指标,从多个侧面科学和客观地反映其运行、发展状况,从而进行综合评价。
    其次,建筑产业具有多层次性。建筑产业作为一个多层次的结构,决定了它必然有多层次的目标体系,从内容上讲主要包括建筑产业地位、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建筑市场状况三个大方面。这三个大方面又是由许多影响因素来组成,这些影响因素又是由许多指标来进行衡量,因此,要衡量建筑产业化的综合状况就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指标体系。
    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1、通过综合建筑产业各方面指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与技术政策体系及机制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情况等方面,以组织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支持力度、试点城市(区)建设、产业集聚情况、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预制构配件使用、建筑全装修、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化基地建设、康居示范工程和建筑性能认定等为指标,全面衡量国家和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试点城市(区)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2、通过科学的方法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一是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应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综合状况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研究采用理论研究,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二是演绎分析和归纳分析相结合。应对国内外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衡量指标进行分析,归纳出综合评价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一般方法,将其提升到理论的层次;同时,将研究的理论和国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价指标体系理论。三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在评价建筑产业市场状况、建筑产业地位、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过程中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让客观的数据说话,使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3、通过确立合适的原则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一是整体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权衡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诸如建筑产业地位、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建筑市场状况。二是简明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大小必须适宜,亦即指标体系的设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如果指标体系过大,指标层次过多、指标过细,势必将评价者的注意力吸引到细小的问题上,而指标体系过小,指标层次过少、指标过粗,又不能充分反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水平。三是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要尽可能采用相对指标,便于对各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状况进行比较,还应考虑到易与国内外其他指标体系比较。四是灵活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所需数据原则上从现有统计指标中产生,少量需要重新统计的指标应是确定的易于采集的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使地区能根据自己的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对指标灵活运用。五是实际性原则。应从中国实际情况和统计部门的现状出发,权衡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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