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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95号


案    由:关于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提案
审查意见:农业部(主),发展改革委(会),教育部(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
提 案 人:杨维刚
主 题 词:农民,素质教育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迫切需要政府、基地、企业和农民四方共同努力,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市场带动、农民主动的“五轮驱动”机制,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对农民要完成从一种无业到职业的转换,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层次,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首先,需要把农民概念和社会认识统一为农业从业者,把农民与工人、知识分子并列为一种职业身份,看成是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其次,政府要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加快发展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再次倡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农业先进成果和新型职业农民典型的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舆论导向。
    二、整合资源,高效利用
    构建“农业高校+现代农业示范区+返乡务农”的“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从多头管理变为单一管理,即由农业部门牵头管理,教育、科技、发改、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统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基地条件建设。通过基地出资和政府拨款等途径筹措建设经费,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不断满足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要。三是优化师资队伍力量。根据学历、职称、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等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师资队伍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师资库,不定期地举办师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师资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制定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要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扶持政策顶层设计,参照义务教育、农村医疗的做法,按照培训持证农民的数量,测算经费投入标准并明确各级财政的承担比例。农业部门要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明确惠农政策具体途径,出台水稻、生猪、农机等政策性补助资金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种粮动态补贴、种粮奖励、农业项目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将新型职业农民优先选定为科技示范户。对规范养殖、年出栏生猪达到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能繁母猪补助实行按实先补政策。对购买新农机的按同类产品最高补贴额度优先解决农机购置补贴;银信部门要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小额贷款的操作细则。银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新型职业农民办理贷款,对从事农业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规定优先予以小额贴息贷款。同时利用农作物种植预期收成、畜禽养殖预期收入、购买农机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预期收益等作为贷款担保抵押品,并将农作物保险、农业补贴和贷款担保抵押结合起来。
    四、依托市场,搭建平台
    一要加强土地的中、长期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种田能手的作用,培育规模和效益“双赢”的种养大户。二要积极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兴办各类经营主体,包括领办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骨干,组建家庭农场,大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稳定发展。三要搭建好服务平台,利用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组建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网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信息快速服务,让新型职业农民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政策支持方向和新的技术措施,主动调整生产结构、生产规模和经营方式。
    五、创新方式,按需施教
    一是培训的类型。调查发现,愿意参加创业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比例最高,因此,农业部门在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应以实施创业培训为主,在省域内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民创业培训基地,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实训作用,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能力。
    二是培训的内容。充分尊重农民的培训意愿,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这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基本原则。调查显示,农民最想学的是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开设这类培训有利于激发农户的学习热情。
    三是培训的形式。从对所喜爱的培训形式的调查显示,最受农民欢迎的是老师在现场指导。因此,在选聘培训教师时,更要注重选拔实际动手能力强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建立帮扶对接制度,培养示范带头人,开展示范指导活动。
    四是培训的地点。调查发现,农民最想就近就地接受培训,离家越远越不受欢迎,而不愿去县外和企业参加培训。因此,可选择在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举办培训班。
    五是培训的时间。在调查培训时间时发现,以培训一周的时间最合宜,这也反映了农民接受培训的特点。
    六是接受的学历教育。调查结果反映,新型职业农民最愿意接受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的送教下乡教育方式,以种植类为首选专业,其次是愿意接受农业高等职业教育的脱产学习教育方式。建议一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落实。二要研究制定《农业高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启动农业高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程。三要围绕农业工程类、财经大类等课程类型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微课程资源库,实行空间教学,让新型职业农民不出家门长期接受教育。四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制订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过程,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学习需求,提高培养质量。五要发挥农职院校教学体系优势。六要优化教育方法。在教育培训中应用工学交替培训教学法的教育方法,切实提高农业教育培训质量。
    六、加强立法,依法保障
    虽然我国出台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及一些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没有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条款。为确保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需要国家加强法制建设,在广泛深入调研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条例》,为各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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