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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169号


案    由: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提案
审查意见:扶贫办(主),农业部(会),教育部(会)
提 案 人:李微微
主 题 词:扶贫开发,贫困地区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社会力量是扶贫开发的重要生力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是造血式、可持续的扶贫,是可以扶到“点子上”和“根子上”的精准扶贫,也是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所在。为此,就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转变扶贫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凝聚一个共识:扶贫开发是全党的事,全社会的责任,是一种对贫困地区的深厚感情。要形成一个理念:不能把扶贫只当作是政府的事、干部的事,要发动社会力量、各方面力量共同来做;不能光靠行政手段、行政力量来推动,要运用市场的手段和方式,依靠市场的力量、社会的资源来推动。建议及时总结提升各级各地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模式、好典型,不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最广泛地动员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2.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产业扶贫。产业扶贫的参与主体是企业、专业合作社,它们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它们都经过了市场的洗礼,能对接市场、适应市场,抗风险能力强。建议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参与产业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在资金扶植、贷款贴息、土地流转、“上市”融资、基地建设、兴办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联(中)社和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建议由国务院扶贫办牵头,探索将现有的扶贫项目、资金整体打包,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企业产业扶贫的投入。
    3.整合资金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投身教育扶贫。教育扶贫是贫困地区家庭持久脱贫的重要“出口”。贫困地区的教育扶贫不是一个简单的升学上学问题,而是一个就学与就业能否紧密结合的问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政府部门、教育单位、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各自优势,尤其需要整合政府部门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力量,来撬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对贫困地区的助学就业,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对应的扶持资金和项目,建议对这类资金和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把分散的资金进行打捆使用,更多地用于校企对接培养人才的资金扶持。特别是教育部门应加大对职业院校的基础投入,加强师资力量配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以适应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软硬件要求,使校企合作能持续、有保障。扶贫部门要将助学就业、教育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加大资金扶持和配套,通过解决贫困家庭孩子的学习和就业,以稳定的就业收入来达到脱贫一个家庭的效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就业培训、岗位培训与企业的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强自有人才培养。贫困地区的基层政府、村级组织要进一步摸清贫困家庭情况和贫困学生失学情况,劝导失学的贫困学生参加职业教育,用知识和技能来改变人生命运。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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