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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863号


案    由:关于成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银行的提案
审查意见:财政部(主),银监会(会)
提 案 人:李修松
主 题 词:金融,银行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现有的金融体制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大量的调研,中小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仍然是“融资难、融资贵”。银行融资门槛过高,金融机构参与不足,担保机构总体实力不强,业务覆盖面有限等方面的多重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还是太窄太少。在金融结构不合理、实体经济“空心化”的背景下,单独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政府政策的愿望在金融体制冲突下往往被迫让位于金融体制。
    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作用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只有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以解决,特别是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加以解决。政策性银行不仅可以有效地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弥补商业性投融资活动的不足,还可以以较少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吸引更多的商业性资金,从而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力工具。
    建议成立专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并且将其作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的核心,这既可以保障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又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缓解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以及弥补目前三大政策性银行不能惠及中小企业的问题。其必要性在于:
    1.可以弥补目前政策性银行体系的不足。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但是由于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都不可能将中小企业作为其重点扶持的对象。国家开发银行所扶持的项目要求是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的项目,其扶持重点主要是国家大型企业,且正在向商业银行转型。进出口银行主要提供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中长信用保险服务,但是按照该行信贷政策,单从经营规模来看就不会有多少中小企业能够进入门槛。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发放农副产品的购销、调运、储存、加工等环节所需资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且贷款要求较高。能够达到这些条件的中小企业凤毛麟角,事实上中小企业也没有从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得到多少支持。可见,要弥补我国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资金供给的断层,组建专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势在必行。
    2.从中小企业政策资金扶持转向设立政策性银行方式扶持的必然要求。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小,但由于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效果并不理想,对中小企业的政策覆盖还是相当有限。少数中小企业却能从多个渠道获得政府的支持,导致扶持重复、资源浪费。这样,一方面得到帮助的企业事实上并不缺少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那些嗷嗷待哺的众多中小企业最需要帮助却得不到有效的支持。
    这也是扩大政策惠及面的要求。虽然近几年来,创业板、新三板、中小企业债等各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已经逐渐成熟,但是,主要受惠的还是相对小众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而绝大数中小企业还主要依赖传统的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问题。因此我国迫切需要一种常态的、规范的、市场化与政策性兼容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突破现有困境。而融合了金融与财政双重手段的政策性银行便成为了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崭新途径。
    3.国外已经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学习和借鉴。在国外,通过政策性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通常的做法。例如,日本中小企业群体也同样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日本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立法、担保、融资机构和财政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设立了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中央金库三个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它们的协调运作,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增强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再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主要由两个机构负责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其一是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其二就是美国进出口银行。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支持美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两大政策性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起着监督、扶持、指导等作用。同样,德国的复兴信贷银行也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策性银行。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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