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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841号


案    由:关于杜绝商品过度包装的提案
审查意见:发展改革委(主),工商总局(会),质检总局(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
提 案 人:王志良
主 题 词:商品,资源节约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这两年商品过度包装现象虽有所好转,但问题依旧突出。礼盒装的500克茶叶包装就有2000克重,两瓶红酒占据着一套绸缎衬里、皮革做面的豪华礼盒,一粒高血压的药片要打开三四层包装才能吃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样的“精装”礼品还是层出不穷。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彻底解决这一资源浪费现象。
    包装的功能应是延长商品保质期,或使其便于运输、携带,而奢华礼盒包装则背离了这一初衷。我国长期以来有送礼的习俗,有的民众和单位好面子、爱虚荣,包装精美的礼品盒正是为了迎合这种消费理念。商品的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损害社会和消费者的利益。数量巨大的包装礼盒浪费了许多木材、纸张等资源。保守估计我国每年的包装废弃物价值达4000亿元,其中80%与生活垃圾一起被填埋掉,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如果不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对其回收利用,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包装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保健食品、化妆品不得超过50%,它们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此外,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但是该标准制定的过于宽泛,致使有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出现,许多企业变着法儿应对,故该标准成为一种摆设,无法完全落实。
    为了更好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就更好地全面建立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建议:
    一、加快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顶层立法工作,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进一步完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的漏洞,增强其可操作性,使生产企业在印刷产品包装时,就将包装的层数、空隙率、成本价格等信息公示给消费者。使“限制过度包装”不仅仅成为一种口号,而是有法可依、执法有据,让违法企业与销售商真正受到法律约束。
    二、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过度包装生产、销售、广告三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等有关商品监管部门应保持常态,强化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生产过度包装的商品,一是在生产源头环节堵,不允许产品出厂出门;二是流通环节查,凡是过度包装的商品一律不准上架进商场;三是在媒体等广告宣传环节上一律禁做宣传;四是一律加大处罚力度,让商家不敢生产过度包装的商品。
    三、还应参照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有关内容,鼓励企业使用单一材质生产包装,在包装设计时就考虑到拆解与回收等问题。
    四、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全民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全社会的消费观念,让人们以节俭为荣、以奢华为耻。让消费者自觉拒绝过度包装商品,让过度包装商品难有市场。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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