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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443号


案    由:关于创新机制确保博士后创新能力的提案
审查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科技部(会),财政部(会)
提 案 人:钟章队
主 题 词:人才培养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博士后是国家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后所能实现的创新,将关系到整个国家创造力的保持和增强。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博士后制度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体系。截至2014年12月,进站博士后人员超过13万人,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科技教育领域一项重要的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并已成为培养、使用、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学科交叉、科技创新、产学研结合和形式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我国博士后事业与欧、美、日等存在较大差距,博士后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1、博士后工作规模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我国师资队伍、科研队伍中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所占比例较少,而发达国家达70%以上。2、博士后待遇偏低导致进站人员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科学》、《自然》等顶级期刊上的论文中博士后第一作者达48%,而我国博士后第一作者占有率极低。3、进站人员不够优秀,有些博士后是出于解决户口或博士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才进站,一些流动站或工作站甚至经常招聘不到博士后。4、博士后的人才引进作用不够明显,拉升作用不够突出。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中的比例偏低(仅5%),而国际科研团队中博士后达16%。5、博士后培养和科研支持经费还不够,研究人员国际交流不够广泛,国际化水平不高,国际视野有待提高。6、博士后考核评估机制与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和改进。
    为此,建议:
    一、加强博士后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顶层设计。博士后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等多个国家部门。博士后人群是特殊的高智商群体。国家要从博士后事业定位、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点项目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实施。优化博士后的管理细则,放宽博士后在站时间的规定,允许博士后根据研究需要延长5至6年,让他们专心于某一研究或创新目标的达成。给予博士后合作导师更多的监督权利,合作导师在博士后出站就业方面有重要的推荐权利和义务。吸引更多的外籍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国家在签证、生活住宿、工资等方面实行与国际接轨。
    二、政府要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提高和保障博士后的创新能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提高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经费,进一步提高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指标数;将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经费提高到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的水平,或者博管办与国家自然基金委协同合作支持,设立支持博士后研究和创新的专项基金,减少博士后申请基金的次数,让他们专心于研究与创新。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加强学术合作与研究。加强对博士后人群的研究、关心和分析,分析研究他(她)们的结构、对工作的满意度、对工作的态度、收入状态、福利状态、家庭状态、就业状态,加强对不同国家博士后事业的比较分析,吸收欧美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将博士后统计信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提高博士后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入站,保障流动站、工作站的质量,优化用人机制。入站和出站畅通是确保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非常关键因素。一方面提高博士后的年薪,解决好住房和子女上学问题。博士后的年龄大多分布在28-40岁,是成家立业的重要时期,上要孝敬父母,下要抚养孩子。只有解决好他们的生活负担,他们才能安心工作,才有创新的热情和渴望,才能在科技一线上冲锋陷阵、勇攀高峰。另一方面,制定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使用导向政策。逐步提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基础学科的博士后人员比例。再一方面,国家在对流动站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流动站的建设支持,在博士后流动站比较集中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集中建造一些博士后公寓,促进博士后学术研究的交叉融合。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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