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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1228号


案    由:关于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企业应用转化科技成果中的作用的提案
审查意见:科技部
提 案 人:全国工商联
主 题 词:科技成果
提案形式:团体提案
内    容: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尽管当前科技成果层出不穷,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仍是困扰科技发展的难题。科技中介组织作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本应在促进政府、各类创新主体和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中发挥重要作用,可是根据“北京民营企业应用转化科技成果模式研究”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6.05%的调研企业核心技术来源于科技中介机构。由此可见,在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链条上,科技中介组织缺位的现状急需改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影响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原因主要有:
    一、规范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但大部分政策原则性强,缺乏政策实施的有效保障和具体措施。
    二、科技中介市场化是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方向,但在目前发展阶段,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盈利,更不用提进一步发展。调查数据显示,32.75%的企业希望能够减免、优惠中介服务费用。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增强科技中介机构的盈利能力,为科技中介市场化提供条件。
    三、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不了解企业的真正需求,专业化水平较低。调查数据显示,30.23%的企业认为中介服务机构能力有限。当前科技中介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下属的事业机构或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收入多是从协助政府、科研院所等举办科技活动中获得,并非来自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费用,这也导致其专业化水平较低。
    四、科技中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普遍缺乏懂科技创新的复合型服务人才。调查数据显示,分别有26.98%、42.33%的企业认为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服务市场较为混乱。我国大多科技中介人员是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部门转岗而来,市场观念、科技知识、服务能力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成功率。另外,某些科技中介人员片面夸大技术成果的效用,低估技术转化风险,使企业蒙受较大损失。
    为了切实发挥科技中介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规范和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真正解决多头管理、政企不分等问题,使科技中介市场的运行规范化,保障市场有序竞争。
    2、对非公益性科技中介组织,鼓励其市场化运作,按照其促成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政府根据相应的标准给与奖励,帮助其生存和发展。对公益性科技中介组织,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公益性中介服务。
    3、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扶植一批品牌好、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科技中介企业,加大对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的扶植力度,培育有影响力的科技中介企业,以带动整个科技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最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4、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中介人才政策。建立科技中介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中介人才的合理使用和人才结构调整。对人才的进入和管理严格把关,规定从业人员的最低标准以及从业队伍中各种层次和结构人员的比例。为专业人员提供系统的职业发展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引进一批既有商务经验,又有科研背景的优秀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服务工作或创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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