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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716号


案    由:关于加快物业行业工会建设,提高物业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提案
审查意见:全国总工会(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
提 案 人:徐念沙,陈洪生
主 题 词:工会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商品住房制度改革催生了物业管理这一新的行业。从1984年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公司至2013年底,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已发展到10万余家,从业人员近700万人,小微企业占比97%。预计2015年将达到800万人,十年后将超过1800万人。物业企业的快速崛起和发展,既填补了我国城镇社区公共服务专业化的空白,又吸纳了大量的城镇就业人口,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作为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着居民生活质量、社区安全环境,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国民幸福感。
    一、加快物业行业工会建设,提高物业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必要性
    (一)物业行业工会建设长期滞后于物业企业职工队伍发展
    物业管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物业行业的发展,物业从业人员需求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物业企业和职工队伍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物业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建设却相对缓慢,甚至停顿。在大部分城镇中,工会组织在物业企业中的覆盖面不超过60%,而会员数量更不足三分之一,以致大量物业企业的职工游离于工会门槛之外,得不到工会组织大家庭应有的保护。
    (二)物业企业职工队伍的专业素质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
    我国物业企业职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美国,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注册物业经理占比高达94%,物业企业形成了高度专业化的职工队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3年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在我国物业行业的从业人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所占比例约为84%,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比为6%,持有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仅占0.7%。
    (三)物业企业职工的高流动性难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严密完善的物业安保措施有利于社区安全,降低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近年来物业企业的平均离职率约为45%左右,其中安保人员流动比例高达60%,有些企业甚至出现“一年换一遍”的现象。导致物业企业职工高流动性的原因很多,比如薪酬福利不高、社会地位较低、权益维护不力等。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造成物业企业职工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差,收入波动性大,给社区安全环境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二、加快物业行业工会建设,提高物业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建议
    随着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工作生活处境并不乐观,基本权益经常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物业行业工会组织发展滞后,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二是物业服务以提供简单劳务为主,职工的专业技能欠缺;三是物业企业属于微利行业,经营收益能力有限,留不住优秀人才。
    妥善解决我国物业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物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快物业行业工会及工会联合会的建设,维护物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物业行业工会及工会联合会的建立,有助于团结物业行业中各企业工会力量,反映行业职工诉求,维护行业从业人员权益,推动物业管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物业行业工会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国民幸福感,实现中国梦的大局,应提高全社会对物业行业工会的重视程度。目前,国内少数地区开展了物业工会联合会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上海、青岛、福州等地先后成立了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为维护物业行业的劳动者权益做了有益尝试。但总体而言,物业行业工会以及工会联合会还处于整合度不高、覆盖面不广的初级阶段。
    建议全国总工会能够给予重视,从全国层面统筹协调,加快成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物业行业工会组织,对部分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企业工会予以整合,建立紧密型工会联合会,提高会员对工会的认可度和依赖感。同时,考虑到物业企业职工多为农民工,自身及家庭承受和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能力较弱,建议全国总工会加大关注力度,争取对物业行业工会及联合会给予政策支持,维护物业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会员管理制度,物业企业职工可通过全国联网的会员账号,实现社保账户管理、教育培训申请、职业技能评定等功能。
    2.规范物业行业薪酬待遇,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各地不同经济情况适时调整最低工资。
    3.协助制定标准格式的集体劳动合同,避免物业企业职工签订不平等合同。
    4.帮助物业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申请廉租房、解决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得到政策支持。
    5.畅通物业企业职工表达意见渠道,及时消解矛盾,切实维护物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班组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班组是企业职工成长的土壤,加强班组建设是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方式。建议全国总工会加强对物业企业班组建设的统筹指导。一是指导各物业企业以班组为单位加强技能学习,整合行业资源,开展行业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培养技能人才;二是培养物业行业优秀班组长,通过提升班组长的工作执行力、团队管理能力,打造班组长在物业行业成长成才的通道;三是在各物业企业大力开展“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鼓励物业管理班组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以一流的班组支撑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建议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形成稳定的物业企业人才梯队
    物业管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物业行业工会的主要职责之一。部分发达国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行业技能培训体系。如美国围绕物业经理职业教育认定了楼宇经理、注册物业管理经理和合格管理公司三种资质;德国规定每个行业都应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专门负责该行业职业教育培训;澳大利亚设立以能力为基础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在我国,现有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度普及度不高,远不能满足物业行业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要。
    建议全国总工会根据物业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和素质水平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物业行业培训标准,设计多元化的技能提升渠道,提供更全面的职业培训规划,建立更完善的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专业化程度,形成稳定的物业企业人才梯队。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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