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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58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发展改革委(主),卫生计生委(会)
提 案 人:台盟中央
主 题 词:投资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近年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各地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大力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批知名民营医院脱颖而出,初步形成了与公立医院良性竞争、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
    中央和各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资本办医的鼓励政策,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但这些政策尚未达到预期效果,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现状与老百姓的需求还相去甚远,主要表现在规模效益普遍较差、人力资源严重匮乏、市场份额明显偏低等方面。导致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缓慢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对社会资本办医重视不够。医疗服务行业具有公益性、风险较大、监管成本较高等特点。受全能政府的传统思维影响,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功能和定位尚不清晰,认为其角色仅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或只是为少数高端人群服务的机构,导致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上,没有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足够空间,缺乏制度性安排。在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存在不对等、不到位的情况。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宣传不够。
    二、现行政策缺乏具体性规定。当前,各地提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发展政策比较全面,但大多是原则性表述,缺乏具体规定,导致政策执行中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有些地方提出“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对具体采购的类别以及数量比例均没有量化规定;又如提出“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限制”,但未对取消时限作出要求。政策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提高政策在不同地区的适应性,但也给地方提供了规避责任的借口,在具体落实上较为困难。
    就以上问题,我们给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社会资本办医的重要性,明确社会资本办医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本原则。应深刻认识到社会资本办医是引入社会力量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减轻政府办医压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社会资本办医,能够与公立医疗机构共同构成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根据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模式。在社会资本雄厚、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的发达地区,鼓励有丰富办医经验的社会资本兴办营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格局,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在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一般或紧缺的地区,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增加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并通过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管理,改善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绩效。
    三、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并做好监管。社会资本办医涉及卫生、发改、物价、财政、税务、土地规划、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国资、金融、商务、保监、民政等多个部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才能形成实质性、可操作性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同时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评估,确保鼓励政策真正落实。
    四、进一步放宽办医限制,为社会办医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提供良好政策待遇。要放宽境外资本办医,降低外资投资医疗机构的资金额度限制,针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的不同规模,设置合理的投资额度要求,引导境外资本投向社区医院。为社会办医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学术地位、社会职务、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鼓励待遇。社会资本办医的有地,应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建议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将用地性质限制为卫生用地,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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